網傳交通違規靠這招反制「檢舉達人」 桃警:網路假消息

▲網傳交通違規可用一招反制「檢舉達人」,警方表示,這是假消息。(圖/桃園警分局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網路羣組傳出被檢舉違規時可向裁決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檢舉人「提供監視設備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做爲反制。對此,桃園警察分局交通組表示,這類申訴在實務上已多次被打臉,只要符合檢舉要件,不做假,不做剪接,警方做詳實審覈確認違規後就會依照程序告發。如民衆以行車紀錄器影像檢舉未依規定打方向燈、人行道或行人穿越線上臨時停車等,這些違規都不需度量衡檢驗,請民衆不要誤信網路假訊息。

桃園警方表示,爲因應檢舉達人檢舉交通違規,網路上出現教導民衆反制之道的圖片,稱收到檢舉罰單,可向監理裁決單位填寫「申訴單」,申訴內容要求「請提供檢舉人的監視設備是否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儀器,及定期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警方即會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若檢舉人覺得麻煩未到案,即可申訴成功,荷包不會失血」。

桃園警分局交通組長林健祥指出,交通違規檢舉只要符合檢舉要件,不做假,不做剪接,警方做詳實審覈確認違規後就會依照程序告發。至於網路所稱檢舉工具必須經過檢驗合格的說法,並非事實,也確實有一些被檢舉人據以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訴,甚至告上法院打行政訴訟,但結果不是未通過或者被駁回,因爲民衆檢舉違規的工具,並不是如警方執法的專用儀器,是毋須定期送檢驗的。目前警方執法常用的酒測器、雷射測速槍、三腳架測速器及固定杆測速器等,依規定每年都要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才能用來執法。

警方指出,被檢舉人發現檢舉人未依規定或不符實情,可向裁決(監理)單位提出申訴,再由告發的警方做進一步查處後回覆。其實只要是民衆遵守交通安全規則,自然不會被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