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停放、充電規定!北京修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請您提意見

爲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部署,由北京市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起草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自6月25日至7月24日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

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起草說明,此次修訂是爲保障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着力解決本市非機動車生產銷售、登記通行、停放充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迴應市民對管理、使用非機動車的新需求,對2018年制定實施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作進一步修改完善。

條例主要修改內容包括:

(一)強化電動自行車及其配件的銷售管理制度。明確在本市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及其乘員頭盔等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完善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制度,鼓勵在本市銷售小型化、輕便化的電動自行車。明確電池生產、銷售者回收電池相關要求;規定對超過生產日期五年的電動自行車電池進行安全性評估。

(二)健全完善非機動車登記管理。明確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及市政府規定的其他非機動車經登記取得本市牌證,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駛;明確非機動車變更、轉讓、註銷規定;優化便民服務措施,推行登記網上辦理,推進行駛證電子化和電子識別芯片等信息技術的應用。按照新國標,參考生產廠家建議,設定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十年有效期。

(三)完善非機動車通行安全規定。結合上位法規定及本市管理實際,明確准許上道路行駛的非機動車類型,規定畜力車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行駛。明確駕乘電動自行車應當佩戴乘員頭盔;整合散見於其他法律法規中的非機動車通行規則,方便市民學習掌握;完善拼改加裝電動自行車相關規定。

(四)完善停放充電規定,明確停放管理責任。明確非機動車停車設施供給原則以及規劃、配建的具體要求;新增道路停車設施設置管理規定。明確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內的停車秩序維護要求。新增充換電設施管理相關規定;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電池進入居住建築。

(五)明確行業車輛管理制度。建立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快遞、外賣等行業車輛專用號牌管理制度。明確使用非機動車提供快遞、外賣等服務活動相關企業建立健全從業人員、車輛信息檔案及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算法備案手續等主體責任。規定相關部門行業監管要求,授權制定快遞、外賣等行業車輛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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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