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某幼兒園傳虐童受害逾20人...家長控失職 教育局還原調查始末

立委林月琴(左二)、臺北巿議員張文潔(右二)及家表代表,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受害幼童家長揭開虐童真相、控訴孩子受創。林月琴質疑教育局怠惰卸責、恐釀更多孩子受害。記者黃義書/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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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萬華區某幼兒園爆發虐童案,有幼童向家長反映老師會打人、身上也出現多處不明瘀青,立委林月琴、北市議員張文潔今與家長開記者會,聲稱多達20多名幼童受害,虐童呂姓助理教保員被停職,還到樓上補習班任職,控教育局慢半拍。教育局迴應,第一時間及啓動調查並從重裁處相關人等,該案共累積裁罰97萬3500元。

教育局今年3月接獲通報,就命行爲人停職靜候調查,並在3月中旬至4月下旬舉行16次監視器調閱檢視畫面,清查園所40個上課日、約320小時監視器影像,認定呂姓助理教保員不當對待幼生行爲屬實,於5月上旬依相關規定,裁處呂姓助理教保員12萬元罰鍰,且2年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公告於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

教育局表示,調查過程中查閱工作紀錄器發現隔壁班2名人員涉有違法對待幼兒行爲經調查後,分別裁處1名郭姓助理教保員12萬元罰鍰且2年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另1名蕭員處1萬元罰鍰,皆於5月中旬完成裁罰及公告,另外針對發生不當對待事件裁罰園所負責人6萬元、一名搭班老師知悉狀況卻未通報裁罰3萬元。

教育局表示,調查過程中,確實查獲該園有師生比不足、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從事教保服務、未落實安全管理規定、以未核備車輛接送幼兒及未保留2個月內幼童專用車行車紀錄等共5項違規,於6月上旬裁處負責人13萬3500元、命其限期改善,並公告園所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後續列管追蹤,將不定期派員督導稽查。

針對家長控訴行爲人停職後改到補習班任職,教育局證實,8月15日派員稽查該幼兒園同址2樓、同一負責人經營補習班,確實查獲該班未陳報教職員工,且違法聘僱呂姓助理教保員爲補習班教師,負責人明知呂有不當對待兒少情事,仍違法聘僱其至補習班任職,且未通報教育局,核屬情節重大,依法從重裁處罰鍰共50萬元。

教育局強調,調查過程中委託幼教專業委員逐一查看工作紀錄器,確認畫面中幼生身分後,逐一通知所有疑似受害幼生家長調查訪談,大部分家長皆完成查看,僅少數家長不願訪談,園所5月16日舉行說明會局方也有派員到場,向家長說明該幼兒園有體罰及不當管教等情事,至於2024年該園曾遭通報不當管教一事,經查當時行爲人與本案爲不同人,非屬通一案件,經調查認定事證不足,決議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