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攬才修法未納租稅優惠 國發會:凝聚共識中

行政院會29日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主要針對國際頂尖人才、僑外生、海外國人第二代、數位牧民等攬纔對象,鬆綁渠等工作、居留與社會保障制度等,至於在租稅優惠上,國發會副主委詹方冠說,目前正在持續蒐集各方意見中,並與財政部持續溝通討論,未來若獲得較大的共識就會進一步推動。

國發會指出,鑑於國際人才競逐激烈,國內少子女及高齡化趨勢,人才短缺漸趨嚴重,爲強化臺灣在全球人才競爭中的吸引力,並考量我國刻正積極規劃推動五大信賴產業、人工智慧、淨零轉型等政策,人才需求孔急,亟須延攬國際人才,挹注產業轉型升級新動力,助其拓展國際佈局,本修正草案有助建構更具國際競爭力之法制環境,實現攬才專法升級、全球人才匯聚臺灣的目標。

國發會表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自2018年2月8日施行,成效顯著,外國專業人才與特定專業人才合計突破7.3萬人,其中就業金卡更是享譽國際,證明臺灣已成爲國際人才的新熱點。爲積極加強延攬及留用國際人才,國發會偕同相關部會研提本修正草案。

此次鬆綁重點包括,第一、開放自由工作對象,提升企業聘僱意願及來臺誘因:爲吸引全球青年人才來臺,放寬前1,000名大學之畢業生來臺工作免2年工作經驗(原爲前500名),並開放前200名大學之畢業生得申請個人工作許可、在我國畢業尋職期僑外生從事工作得免申請許可;另放寬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依親期間得自由工作。

詹方冠說明,原本是開放全球排名前500名大學,按照以往經驗來看每年可吸引300名人才來臺,預估開放至前1,000名大學後,有望可以倍增,且此次放寬的大學排名有許多都是南向國家,不僅可以吸引更多南向國家人才來臺,也能促進我國與南向國家的合作。

第二、延長數位遊牧簽證停留期間,積極延攬數位牧民來臺,爲擴大吸引數位遊牧人才,做爲我國與國際接軌之橋樑,將數位遊牧簽證停留期間由現行6個月延長至最長2年;第三、放寬申請永久居留規定,提高留臺久居發展意願,爲強化留才力道,針對符合一定條件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如年所得600萬元以上者)居留1年得申請永久居留,另放寬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位之畢業僑外生,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期間1~2年。

第四、提高勞動及社會權益保障,優化我國攬才留才環境,爲提高外國專業人才來臺工作意願,放寬渠等無須取得永久居留即可適用勞退新制;另爲完備渠等在臺社會保障,爰放寬經許可永久居留者得適用就業保險,以及經許可永久居留且符合居住滿10年等條件者,得使用部分身心障礙照顧服務及長照服務。

至於此次修法並未納入租稅優惠,詹方冠表示,由於目前的外國人專法租稅優惠已經有相關規定,所得超過300萬以上的,是可享有超過部分折半課稅優惠,至於這次的修法並未再把租稅優惠納入,因爲從目前的優惠來看,過去的實施狀況還算是不錯。

詹方冠坦言,「不過各方都還是希望我們能更有競爭力,畢竟大家都在競逐人才,雖然這是修法沒有納入,但仍在蒐集各方意見,包括稅率、門檻都丟一些建言,目前也都有跟財政部溝通與討論中,確實在租稅部分還是要考量它的衡平性,同時也要考慮一下國內外的狀況,截至目前就是持續與財政部討論中,未來如果獲得較大的共識就會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