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飛官遭中共吸收洩密拿22萬賄款 法院痛斥背叛國家判7年4月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

退役飛官史濬程結識大陸情治人員,其再轉向吸收空軍戰術管制聯隊戰術管制中心現役的管制官許展誠,要許蒐集雄三飛彈部署情資給中共,許提供情資、收賄款22萬元;臺中地院痛斥許男罔顧栽培、背叛國家,其泄漏雖非國防但仍是公務上應秘密文書,依貪污罪判他7年4月,可上訴。

臺中地院指出,飛官史濬程2008年自空軍439聯隊少校飛行官退役後,2019年認識大陸地區人士「老張」,經老張引介現役飛官許展誠與大陸地區情治人員「子文」認識,子文以可賺錢爲餌,誘使史收集我國軍事相關資料,約定史交付軍事資料後,可提領人民幣2萬元至5萬元不等報酬。

中院說,史罔顧國家安全或利益,貪圖不法報酬,2019年起佯稱因與美國軍方有交流,要求 「空軍戰術管制聯隊戰術管制中心」攔截管制官許男,要許利用職務之便提供軍事資料,並承諾會視資料價值給予金錢對價。

許男爲賺取報酬答應史,雙方以LINE聯繫,還用「遊戲」、「造型」、「電競比賽」或「造型有儲值」、「競賽額外獎金」等,作爲軍事相關資料或報酬的暗語,2019間起至2024年間,史陸續向許收集其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並陸續交付新臺幣3萬元至5萬元不等,許前後收取22萬6000元

史則將存有許公務上應秘密文書檔案的隨身碟攜至大陸交予子文,共獲得人民幣210萬元,史男部分已被依國安法判2年6月確定。

臺中地院說,許男坦承犯行,他提供的文書雖無從認定是國家機密或軍事機密、國防秘密,但如任由中共或其軍政或黨務取得,將使中共瞭解、掌握我國軍事相關資訊並加以分析、因應,而影響國安,應認與國家政務或事務具利害關係、攸關國安不得宣露於外,屬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

中院說,許男認罪、繳回犯罪所得,依法減刑,考量他入伍從軍,理應知悉兩岸處於軍事對峙狀態,竟忽視其維護國家安全職責,犯罪長達5年,罔顧國家栽培及照顧,遽爲背叛國家舉止,有損軍譽及民心士氣,並損害國家安全。

中院表示,許同時犯國家安全法,爲大陸地區交付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罪,及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2最想像競合,從重依後者判他7年4月,褫奪公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