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戶籍員收賄62萬 幫代書查繼承人個資!下場出爐
新北市土城戶政事務所葉姓戶籍員,遭爆利用職務之便,違法查詢民衆戶籍資料,並收受代書賄賂62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土城戶政事務所葉姓戶籍員,遭爆利用職務之便,違法查詢民衆戶籍資料,並收受代書賄賂62萬元。案件經新北市政府移送懲戒法院後,近日判決出爐,葉員雖遭求處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但因先前已被刑事判決褫奪公權2年確定,懲戒法院最終判決免議。可上訴。
判決指出,新北市政府土城戶政事務所葉姓戶籍員,於民國111年4月至112年6月期間,涉嫌違法查詢林姓民衆8名被繼承人的戶籍資料,並將資料交付給王姓代書等人,從中收取不法利益。案件經臺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查後,以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
臺北地院審理後,於今年7月4日判決葉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成立,處有期徒刑2年10月,褫奪公權2年確定。判決書指出,葉員收受賄款高達62萬元,嚴重破壞公務員清廉形象。
懲戒法院在判決理由中直言,葉員的行爲「影響公務人員廉潔暨機關紀律之形象,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原本應判處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但因其已被刑事判決褫奪公權2年,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在褫奪公權期間不得擔任公職,法律效果已涵蓋懲戒處分,故作出免議判決。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