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ETF、基金 留意課稅規定
5月報稅季即將到來,近來ETF、基金成爲小資族愛好產品,其中許多人並未注意相關稅務事項,上述兩種產品課稅方式不盡相同,其中基金又分境內、境外,兩者也有不同稅率,法人建議,應詳閱相關規定,避免獲利被白白吃掉。 聯合報系資料照
5月報稅季即將到來,近來ETF、基金成爲小資族愛好產品,其中許多人並未注意相關稅務事項,上述兩種產品課稅方式不盡相同,其中基金又分境內、境外,兩者也有不同稅率,法人建議,應詳閱相關規定,避免獲利被白白吃掉。
ETF方面,對證券交易稅部分,股票型ETF應依每次交易成交價格按千分之1稅率課徵證交稅;若是債券型ETF,目前暫停課徵證交稅,兩者交易稅規定有別。
目前債券型ETF,自2017年至2026年12月31日止,暫停課徵證交稅;不過,若買賣槓桿型及反向型的債券ETF仍應課徵證交稅,稅率爲千分之1。
永豐金證券表示,ETF根據追蹤的指標購買標的,標的可能來自於國內外的股票、債券、還有其他的金融商品,因此ETF的配息來源不僅是國內股利所得(54C),還有已實現的資本利得(76W)、收益平準金、利息所得(5A)及海外所得(71)等來源。
因此投資人需要了解手上產品投資地區爲何,ETF方面同樣分境內及境外,其中資本利得、收益平準金皆不課稅,股利方面,若是投資臺灣ETF則爲併入綜所稅或分離課稅28%,單筆2萬以上需繳2.11%補充保費,而海外部分則納入海外所得。
基金方面,買賣註冊地在臺灣的境內基金,產生的資本利得目前免稅。至於基金配息,如來源爲投資國內的股票,可選擇併入綜合所得稅或分離課稅,若採前者,享免稅額8.5%、上限8萬元,採後者,稅率爲28%;如來源爲投資國內的債券,則採分離課稅,稅率10%;如來源爲投資海外的股票或債券,則納入海外所得一併計算。
買賣註冊地在臺灣以外國家的境外基金,產生的資本利得或配息,均納入海外所得。
海外所得適用最低稅負制規定,一般來說,不同基金同一年度的買賣損益可以互抵,且單一申報戶的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數達100萬元以上,纔要申報,未達100萬元者,免予計入。
不過,理財專家建議,海外所得項目如果沒有達到 100萬,則不用計入基本所得額。
但是海外所得除了海外財產交易所得和利息所得之外,還有許多其他項目,如果投資人有其他基本所得額項目的話,千萬不要漏報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