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男持刀挾同居女友 遭警開槍送醫不治!母反應曝光
2025年4月18日苗栗縣/苗栗縣頭份市信義路一處社區18日凌晨發生家庭暴力案,49歲蔡姓男子持2把菜刀挾持同居女友,警方到場後勸阻無效,蔡男持刀逼近警員,警方先朝其左手掌開槍,蔡男仍未停下,再遭開第二槍擊中左胸,送醫不治。檢察官下午相驗,蔡男母親與陳女陪同現場對媒體詢問則保持低調未作迴應。(讀者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2025年4月18日苗栗縣/苗栗縣頭份市信義路一處社區18日凌晨發生家庭暴力案,49歲蔡姓男子持2把菜刀挾持同居女友,警方到場後勸阻無效,蔡男持刀逼近警員,警方先朝其左手掌開槍,蔡男仍未停下,再遭開第二槍擊中左胸,送醫不治。檢察官下午相驗,蔡男母親與陳女陪同現場對媒體詢問則保持低調未作迴應。(讀者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苗栗頭份市信義路某社區18日凌晨0時15分發生家庭暴力案件。警方接報後趕到現場,發現蔡姓男子持2把菜刀挾持同居女友。警方命令蔡男放下刀械,但蔡男持刀逼近警員,警方開槍擊中蔡男左手掌。蔡男繼續逼近,警方再度開槍,擊中其左胸,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苗栗地檢署當日下午前往頭份殯儀館相驗並訊問相關人員,以釐清案件發生經過。
頭份警分局表示, 18日凌晨0時15分接獲民衆報案,稱信義路發生家庭暴力案件,警方立即通報線上警網並前往處理。警方到場後,發現蔡男與陳女有感情糾紛,雙方爭吵至住宅一樓。當警方抵達現場時,蔡男持雙刀逼近警方並挾持陳女,警方命令蔡男放下刀械,但他未予理會,並持刀欲攻擊陳女,再度朝警方逼近。鑑於情勢緊急,警方爲保護被害人及自身安全開槍制止,蔡男受傷倒地。警方隨即通知救護車,救護人員在現場施行CPR後將蔡男送往爲恭醫院救治,但最終宣告不治。
雙方送醫後,被害人頭部、臉部及身體多處擦挫傷,脖部有輕微割傷,所幸無生命危險。犯嫌經急救後仍宣告不治。目前案件由頭份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仍在釐清中。
警方報請苗栗地檢署偵辦, 並指派檢察官蘇皜翔負責此案調查。檢方已勘驗現場監視器影像,並於當日下午前往賓遺館進行解剖,以確定蔡男死亡原因及槍傷部位。當日下午2時蘇檢察官再度前往相驗,蔡男母親與陳女陪同現場,對媒體詢問則保持低調,未作迴應。
據瞭解,蔡男與陳女爲同居關係,蔡男近年無業,生活費用由陳女負擔。陳女從事水電工程工作,且該房產爲她去年購置,2人皆爲頭份在地人。
據附近住戶反映, 事發約凌晨0時20分,聽見混亂聲音並見大量警力趕到現場。該社區爲新建大樓,每層僅有一戶,住戶間互動不多,對蔡男與陳女並不熟悉。里長也表示對涉案住戶不熟悉,平時與鄰居很少互動。
苗栗地檢署表示,本案涉及警方開槍致死,檢察長林映姿高度重視並指派檢察官蘇皜翔負責偵辦。檢方強調將秉持客觀、中立原則,全力釐清案件真相,依法辦理,確保社會公義與法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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