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行女員工如廁遭偷拍 幕後黑手竟是老闆…下場曝

鄭姓男子3年前在臺南北區開設通訊行,竟在1樓廁所內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員工如廁過程,後來被發現,他原本否認偷拍,但該廁所會上鎖,只有鄭及女員工會進入使用,並在手機內發現偷拍影片後才認罪。臺南地院法官認鄭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6月。

女員工報警指稱,2022年4月18日下午4時44分許在通訊行廁所如廁中遭人偷拍。她說,該廁所會上鎖,只有她與老闆會進入、使用;通訊行廁所會上鎖,鑰匙是由櫃檯人員保管。證人也於警詢及偵查中證述,偷拍影片是在鄭持用手機內發現的。

鄭坦承是該通訊行負責人,且該影像拍攝地點是通訊行廁所,同時,該影像儲存位址,在他持用手機的「LOOK CAM」應用程式內。縱使諸多證據均指向鄭,他於偵查中及準備程序前期均否認犯罪,直至證據確鑿才認罪。

臺南地院審酌,鄭爲滿足個人私慾,竟於其所經營通訊行廁所內裝設竊錄裝置,並竊得女員工如廁影像,嚴重侵害隱私,並使她留下深遠且不可抹滅陰影。又衡酌他犯罪動機、目的、手段,以及犯後未能取得告訴人原諒等一切情狀,認他犯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臺南地院指出,鄭男竟於其所經營通訊行廁所內裝設竊錄裝置,並竊得女員工如廁影像,嚴重侵害隱私,認他犯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6月。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