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死情敵「棉被裹屍」丟水溝! 醋男想交保 法官打臉:繼續關

▲朱女臉部被賴男毆打留下傷疤,2人因涉嫌殺害李男遭逮。(ETtoday資料照/記者唐詠絮翻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41歲賴男不滿38歲朱姓前女友與李男同居,竟持刀刺死對方,並夥同朱女以棉被裹屍,騎機車載運丟棄在1.2公里外的大排水溝內,2人遭殺人、遺棄屍體及湮滅證據等罪嫌起訴,法官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賴男於6月5日提出抗告,盼能返家照顧母親及子女,請求法院准予交保或至少停止禁見,法官裁定駁回。

▲彰化情殺案,朱姓女子(左)與李姓現任男友(右) 。(ETtoday資料照/記者唐詠絮翻攝)

案發當時,彰化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由檢察官指揮員林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2月4日,警方準備逮捕賴男時,他竟逃至廢棄屋內藏匿,甚至跳到屋頂企圖脫逃,最終仍被警方制伏。賴男與朱女兩人對行兇過程的供詞不一,互相推諉責任,僅承認參與棄屍,由於2人均涉嫌殺人、遺棄屍體及湮滅刑事證據等罪,朱女認了幫忙擦拭血跡、賴男對犯行交代不清,有逃亡之虞,6月初法官裁定羈押禁見3月。

▲彰化大村鄉發生情殺案,檢警到場鑑識蒐證。(ETtoday資料照/記者唐詠絮攝)

賴男於6月5日提出準抗告,主張已就案情說明清楚,對於朱女做的事也說明清楚,但朱不承認也沒辦法,請求法院准予交保或至少停止禁見。其主張已詳述案情,並強調家庭困境:母親年邁且患有失智症及三高,需人照料;家中經濟僅靠剛滿18歲的兒子獨力支撐,包括水電費及機車貸款。賴男聲稱自己對家庭負有責任,盼能返家照顧母親及子女。

法官審理,認爲犯罪嫌疑重大,賴男坦承殺人,足認其涉犯最輕本刑10年以上之重罪。案發後,賴男曾要求朱女同行離開,並向子、媽媽索討費用企圖逃亡,並與朱女一同有遺棄屍體及滅證之舉止。更於警方逮捕時攀爬屋頂躲避,顯有逃亡事實。

▲彰化大村鄉發生情殺案,地面留有遺體拖行血跡。(ETtoday資料照/記者唐詠絮攝)

另一方面,賴男與朱女對案發細節供述不一,朱女亦指稱曾遭恐嚇,法官認定有勾串證人之風險,爲了能確保審判順利進行,將賴男聲請駁回,繼續收押。

▲朱女與賴男將李男遺體用棉被裹屍方式,丟棄在深溝。(資料圖/記者唐詠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