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男捅死女友新歡!棉被裹屍「機車遊街」棄溝 續押禁見3月
▲▼ 彰化情殺案,朱姓女子(左)與李姓現任男友(右) 。(資料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大村鄉一名41歲賴姓男子因不滿38歲前朱姓女友與李男同居,今年2月3日涉嫌持刀刺死李男,夥同朱女以棉被裹屍,騎機車載到1.2公里外的大排水溝棄屍,檢方依殺人、遺棄屍體、湮滅證據等罪嫌起訴,今天移審地院,朱女認了幫忙擦拭血跡、賴男對犯行交代不清,有逃亡之虞,法官裁定羈押禁見3月。
▲朱姓女子(左)與李姓現任男友(右)遭到羈押 。(資料圖/記者唐詠絮攝)
案發當時,彰化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由檢察官指揮員林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2月4日,警方準備逮捕賴男時,他竟逃至廢棄屋內藏匿,甚至跳到屋頂企圖脫逃,最終仍被警方制伏。由於兩人對行兇過程的供詞不一,互相推諉責任,僅承認參與棄屍,檢方認爲兩人均涉嫌殺人、遺棄屍體及湮滅刑事證據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近日偵查終結,將賴男依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朱女則依遺棄屍體、湮滅證據等罪起訴。由於案情重大,全案將交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今日案件移審彰化地院,法院針對兩名被告的羈押必要性進行審理。
▲租屋外一道道血痕。(資料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法官審酌認爲,朱女雖坦承犯行,並有起訴書所載事證佐證,但法官認定其涉案嫌疑重大。此外,朱女案發後遭房東拒絕續租,目前居無定所,加上她協助遺棄屍體及擦拭血跡,明顯有湮滅證據的行爲,因此認定她有逃亡及勾串滅證之虞,裁定予以羈押。
另外賴男在訊問時雖承認殺人,但對犯案細節的供述與朱女不一致,法官認爲有勾串證人之嫌。此外,賴男所涉殺人罪的最輕本刑爲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重罪,加上他在警方逮捕時試圖逃逸,甚至爬到屋頂躲避追捕,顯示其有高度逃亡風險。基於此,法院裁定將賴男羈押3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以防串供或影響偵查。
隨着兩名被告均遭羈押禁見,全案正式進入司法審理階段。法院也提醒,若被告不服裁定,可於10日內聲請撤銷或變更處分。這起因感情糾紛引發的殘忍命案,因手段兇殘且涉及棄屍滅證,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後續國民法官的審理結果將成爲焦點。
▲彰化檢警前往勘驗。(資料圖/記者唐詠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