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成鼻屎」惹同學笑翻!男童被老師踢屁股 父母怒求國賠
新北市有過國小男童因聽錯老師說的內容,向同學詢問卻讓大家笑翻,導致他被老師批屁股,而他事後向父母告知後,又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羣」,氣得父母對學校求償國賠。(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新北市有間國小一名男學生在上完美術課,與同學在清洗工具時,疑因聽錯老師講的話,將「彼此聽成鼻屎」,並詢問同學老師講什麼,鬧得同學們笑翻,而該名老師竟從後方直接踢男學生臀部,造成右臀挫傷,男童回家向其父母告知後,男童日後又發生反覆惡夢、緊張焦慮、突然大哭、畏懼上學等狀況,經就診確認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羣」,男童父母氣得對學校求償國家賠償,最終新北地院法官判定,該校要賠償男童共26萬8125元,另賠償其父母各6萬元,總計38萬8125元。
據判決書記載,某國小有位8歲男童在上完美術課,與同學洗調色盤時,一名美術課老師站在身後稱「同學要彼此提醒」,男童疑似沒聽清楚,並詢問同學「彼此?鼻屎?」,不料,老師聽聞後大聲喝斥「誰說的」,而男童當下承認,卻遭到老師踢踹右臀,導致「臀部挫傷」。
男童於事發後回家向父母告知,但日後男童陸續發生反覆惡夢、緊張焦慮、突然大哭、畏懼上學等狀況,且越來越嚴重,男童父母趕緊帶他就診,經醫師診斷後,確定是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羣」,對此,男童父母認爲該教師的直接加害行爲,造成兒子身心受到侵害,依據醫療費、精神撫慰金,對該教師所屬學校求償國家賠償96萬2675元。
對此,該間學校辯稱,事發當時該生手拿調色盤,美術老師因要提醒該生,僅是擡腳輕碰,而非體罰,且該生父母的敘述和其他旁觀者與導師不同,再者該生在事發後八個月纔去看診,雖經診斷爲「創傷壓力症候羣」,但診斷證明書的內容,完全是依該生與其母親陳述所製作,缺乏客觀性,另外,該生罹患的病症,無法證明與此事件有關聯性,該生父母的精神撫慰金求償,沒有正當理由。
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爲該名美術課老師從另一名學生與男童後方作出「踢」的行爲,兩生各自左、右臀部受傷,該生在事發時,身心尚未成熟,且發生在學校環境中,受到驚嚇不敢表現出痛苦、害怕,表現符合常理,不能否認男童受傷。
且學生的自述與醫師診斷出,可確認美術老師的行爲已造成該生心理創傷,該生也已持續就診近4年,顯然受到相當的精神痛苦,而其父母見孩子長期接受治療,心理也受到相當衝擊,需較平時付出更多心力,對保護、教養孩子造成額外的負擔,該教師的行爲已違反《教育基本法》所禁止的侵害行爲,構成職務上的侵權行爲,該校應負國家賠償責任,最終判定美術老師的學校須賠償男童醫療費、精神撫慰金共26萬8125元,另外賠償男童父母各6萬元精神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