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收費「4倍跳」民衆吃不消 中市府:請廠商滾動檢討

大里運動公園停車場12月起更換承包廠商,未料新營運商取消「當日停車上限120元」優惠,若停滿24小時停車會將高達480元,令民衆直呼「吃不消」。(潘虹恩攝)

市議員當選人張芬鬱15日指出,大里運動公園停車場12月起更換承包廠商,未料新營運商取消當日停車上限120元優惠,意即若停滿24小時,停車費將高達480元,令民衆直呼「吃不消」;中市府交通局表示,優惠是由前廠商自訂的方案,後續已請現任廠商進行滾動檢討。

張芬鬱表示,大里運動公園停車場自12月1日起更換爲城市車旅管理營運,取消了原有「當日停車最高上限120元」優惠,改爲「無當日最高優惠」,若停滿24小時,當日停車費要高達480元,是原先停車費當日上限的4倍。

陳情民衆向張芬鬱表示,大里不少民衆習慣把車停放在運動公園停車場,搭車前往溪頭,以前停車費僅120元,現在要200元;交通局事先沒有公告停車費用要漲,雖停車場入口公告上有標示「無當日最高優惠」,但民衆進入停車場前並不會特意停車看標示,只能任其宰割,許多民衆取車繳費時才嚇一大跳,忍痛繳費離開。

張芬鬱說,她調查臺中火車站地下停車場每日上限爲300元,高鐵臺中站附設停車場每日最高停車費爲240元,城市車旅營運的高鐵停車場當日最高也才150元,同樣是城市車旅負責的大里運動公園停車場,停車一天卻要480元,直批是「坑大里人」。

對此,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說明,大里運動公園地下停車場收費方式爲臨停每半小時10元、月票每月1800元,與前委外廠商收費方式相同;過去「當日最高上限120元」優惠是前廠商營運後,針對使用率及營運特性,自行提供並吸收價差的優惠方案。

交通局指出,該停車場多爲固定停放的月票需求使用者,這次契約轉換將月票販售比例由50%調高爲70%,提供更多月票民衆使用,臨停的汽車格位數也隨之降低。爲平衡臨停及月票者的停車需求,營運業者取消優惠上限,後續已請廠商就市場機制、停車場使用率及使用特性滾動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