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衝兩人淪爲電詐幫兇 警方提醒:警惕“扶貧貸款”騙局

近日,騰衝警方發現有不法分子以“扶貧貸款”爲幌子,誘導羣衆參與轉移電信網絡詐騙贓款,已有兩人因貪圖利益淪爲電詐幫兇,被依法行政處罰。警方提醒公衆,切勿輕信“免息貸款”等虛假宣傳,避免落入詐騙陷阱。

刷“流水”騙局。3月初,市民段某接到陌生電話,對方聲稱可辦理“免利息扶貧貸款”。段某信以爲真,按對方要求提交了銀行卡信息。隨後,對方以“銀行流水不足”爲由,要求段某進行轉賬操作。段某先後轉賬共計50560.28元,其中進賬50401元,出賬50560.28元。

掃碼貸款陷阱。3月19日,市民許某收到一封“扶貧貸款”信件,稱該貸款額度高、無抵押且免息。在貪慾的驅使下,許某掃描信件上的二維碼添加對方爲好友,並按指示提供銀行卡信息。許某按照對方要求先後進行收款、取存款和轉賬,共進賬39000元,出賬38011元。

警方提醒:警惕“天上掉餡餅”

警方指出,此類騙局以“扶貧貸款”爲誘餌,利用部分羣衆貪圖利益的心理,誘導其提供銀行卡信息並參與轉賬操作,實則協助詐騙分子轉移贓款。段某、許某因貪慾和大意,淪爲電詐幫兇,最終被依法行政處罰。

法律鏈接:嚴懲電詐行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互聯網賬號等,不得提供實名覈驗幫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係開立上述卡、賬戶、賬號等。

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組織、策劃、實施、參與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爲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前款行爲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 張恆 通訊員 勞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