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只因長期被否定 竟行兇 高職生弒母 判19年10月
桃園地方法院。(賴佑維攝)
桃園八德18歲陳姓高職生,去年6月畢業典禮前夕,想和母親溝通升學、生活問題但被拒絕,深感長期被否定,竟認爲只有殺害母親,人生方能繼續,因而持水果刀刺殺超過20刀致死。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19年10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生去年6月1日上午11時10分,先到廚房拿水果刀,走進相依爲命的母親房間,朝着躺在牀上的母親頭部、左頸、胸部、腹部猛刺,11時30分時,高職生撥打119報案,救護人員將陳母移到客廳後急救、送醫,經搶救後,陳母在13時1分死亡。目擊者說,警消到場時,陳生還在屋內走來走去,彷彿不是兇手,警方詢問下他才坦承犯案,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
桃院國民法官審理,認爲陳男情緒不穩定,且有反社會人格傾向,情緒管控困難,案發時因升學、生活問題想和母親溝通被拒絕後,陳男感到被忽視及憤怒,認爲母親不支持其人生選擇,因此起了殺意,竟認爲唯有行兇,人生才能繼續,持刀朝母親連續攻擊超過20處,多刀刺擊致命要害。
陳男審理中坦承悔意,希望出獄後有機會完成母親生前願望,不過親屬普遍表示難以原諒。法院指出,鑑定報告雖指陳男再犯風險高,但若配合監所內心理治療與職能訓練,有回到社會的可能;審酌陳男自幼就醫,並受家人與師長照顧,亦無受虐、受苛待等情事,但殺害母親手段激烈,多次攻擊要害部位致死,判處有期徒刑19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