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興中街大火釀6死 房客被罵縱火、房東堆雜物…2人判賠600萬
臺中市興中街2022年住宅大火釀6死慘劇,鄭姓房客在房間養羊被莊姓女房東罵、驅趕憤而縱火,莊姓房東則堆積大量雜物遭罰35次仍不理,致逃生救災困難;刑事一審依殺人罪判鄭無期徒刑,依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等罪判莊女7年;民事判2人應給付5名被害家屬共60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莊女(70歲)2012年購入興中街1棟8層樓公寓,她將頂樓加蓋,全棟分隔成43間房,除1、2樓自用,剩下41間房以每月6000元至8000元出租;莊同時做資源回收,1至9樓樓梯、走廊,陽臺均堆放大量二手衣物、書報雜誌、牀墊及傢俱,因通道被堵塞,租客只能透過電梯進出。
鄭男(44歲)2022年承租後欠繳租押金9000元,又在房間裡飼養寵物羊,隨地便溺、濃厚羊騷味,莊婦屢反應,兩人多次爭吵;同年3月6日,莊下通牒要鄭搬家,鄭一氣之下跑到2樓拿打火機點燃樓梯口塑膠袋,再到附近超商買泡麪,回來火勢已迅速延燒。
大火造成3樓至7樓兩名廖姓和葉姓、陳姓、許姓、張姓共6名房客葬生火窟,袁姓訪客打破鐵窗遮光罩逃生,摔下樓腰椎粉碎性骨折重傷。
臺中地院刑事一審審酌,鄭男有中度智能障礙,經鑑定因精障、心智缺陷辨識行爲能力減低,依刑法第19條減刑後,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莊女貪圖小利堆放廢棄物,使逃生動線困難造成嚴重死傷,依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等罪判她7年。
其中張姓、廖姓被害人的5名子女提民事求償,主張喪葬、精神撫慰等,一共向莊、鄭求償1000萬8400元。
莊婦抗辯稱,火災是鄭點火,仍否認自己有囤積物品,主張無侵權過失,對方求償金額過高,自己無力賠償;鄭則提書狀主張,他爲身心障礙者,沒有家人也無力工作,無資力賠償,希望被害人原諒。
民事庭根據檢方蒐證、臺中環保局裁罰紀錄等,認定莊、鄭都有侵權行爲,審酌被害人痛失親屬、身心遭受打擊,審酌一切情狀後判莊、鄭,應連帶給付5名家屬一共600萬8400元。
莊姓女房東堆積大量雜物遭罰35次仍不理造成最終逃生、救災困難。圖/報系資料照
臺中市興中街7樓住宅2022年發生大火釀6死慘劇。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