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禍疊加害命!租客縱火雜物阻逃生 害死鄰局判賠200萬
人禍疊加害命!租客縱火雜物阻逃生,害死鄰局判賠2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社區大火奪走一條人命,背後竟藏着人禍疊加。男租客阿國(化名)因不滿被要求搬離,竟拿打火機縱火;而屋主歡歡(化名)則長期在走道、樓梯堆滿回收物,導致逃生通道全被堵死,導致住戶阿華(化名)受困身亡。阿華的母親小萱(化名)悲痛提告阿國與歡歡連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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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歡歡將自家住宅分隔成多間套房出租,阿國承租其中一間。某日下午阿國因不滿被要求搬離,竟在電梯口點燃黑色塑膠袋,火勢瞬間竄燒,延燒到歡歡堆放的二手衣物等雜物,濃煙直衝樓上。由於逃生通道堵塞,住戶阿華來不及逃生因而身亡。
小萱悲痛失子,認爲阿華原本依法有扶養她的義務,如今因火災死亡,自己不但失去依靠,還要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她向法院提告,請求阿國與歡歡連帶賠償逾340萬元,包括扶養費約142萬元、醫療費550元、喪葬費1.5萬元,以及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面對指控,屋主歡歡喊冤,強調火災是阿國縱火造成,自己並未堆放雜物,逃生通道也沒有堵塞,怎能被算帳?同時主張小萱仍有財產投資,根本無需被扶養,精神慰撫金200萬元更是過高。阿國則承認縱火,但辯稱自己是身心障礙者,沒有家人又沒工作,生活困苦,無力賠償,懇求小萱原諒。
法官審酌,歡歡過去就因囤積回收物被環保局裁罰,甚至還遭強制清運,相關照片、裁罰文件一應俱全,證明她確實長期堆積雜物、阻塞逃生路線。而阿國則明知屋內堆滿易燃物,仍惡意縱火,兩人行爲合併,直接釀成阿華死亡,具有共同侵權行爲的因果關係。
法官審酌,小萱名下仍有一定財產,並沒有無力維持生活的狀況,但是因爲她痛失兒子,精神上確實遭受重大打擊,求償慰撫金200萬元屬合理範圍,另外,加上醫療費550元。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與歡歡須連帶賠償200萬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