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府地政局2官員被盯上!出門上班遭圍毆 教唆者判2年
▲臺中長春自辦重劃會理事長王男,教唆小弟毆打中市府地政局2名官員,判刑2年。(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長春自辦重劃會理事長王男,疑似對中市府地政局重劃科科長、大里地政事務所主任不滿,以15萬元代價要求小弟教訓2人。陳姓科長與施姓主任,都是在準備上班前,一踏出家門就被打。王男雖否認有犯案動機,仍被依傷害罪判處2年刑期。
檢警調查,王男因爲對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重劃科陳姓科長、大里地政事務所施姓主任,針對土地重劃事宜有所不滿,欲找人教訓2人,由友人張男謀議,以15萬元代價找小弟埋伏毆打。
2023年,張男邀集10多名小弟籌劃,甚至分工要毆打、錄影存證等,同年7月,該集團趁陳姓科長要出家門時,立即持木棍上前打人,陳姓科長嚇得跑回家;8月份,同夥人又鎖定施姓主任,小弟專程從臺南北上臺中,同樣趁施姓主任要上班時,持棒上前打人,「犯案影片」又再層層轉傳回到王的手上。
陳姓科長於地院審理時證稱,認爲自己可能是在業務上得罪人,未通融自辦重劃業者,當時單元12長春自辦重劃區正在進行,因重劃區要「登記及出售抵費地」,王是重劃會理事長,曾私下希望通融登記抵費地,有傷害動機。
陳姓科長認爲,施姓主任曾擔任局長秘書室主任,遭受毆打可能是想警告地政局長。
王男稱,自己沒有動機傷害2人,但張男坦承有受王的請託,因爲沒人敢去,才由自己處理,之後回報給王男表示「處理好了」,並有15萬報酬,纔會找其餘共犯一同參與。
臺中地院認爲,旗下共犯在過程、處理結果都會回報給王男,顯示爲主謀。王男雖否認犯行,對案情始終堅不吐實,地院無從查知其犯罪動機,其辯解不足爲有利認定,均屬卸責。
臺中地院審酌,王男擔任長春自辦重劃會理事長,因業務問題對被害人有所不滿,張男與被害人素不相識,僅因爲受到王男請託,進而造成被害人之傷勢,嚴重恐懼與不安,王男否認犯行,張男雖坦承,卻飾詞迴護王男,依傷害罪判王男2個傷害罪各1年2月,應執行2年,張男2個傷害罪各10月,應執行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