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扯!臺中市府2官員接連遭「教訓」 出門遭亂棍毆傷
臺中市政府驚傳2名官員接連遭人「毆打、教訓」,長春自辦重劃會王姓理事長因重劃業務,教唆張姓同夥找小弟,前後赴時任臺中市地政局重劃科陳姓科長、大里地政事務所施姓主任住家埋伏,持棒毆打2人還錄影,臺中地院依傷害罪判王男、張男各2年、1年4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王男對陳姓科長、施姓主任不滿,就和張姓友人謀議以1個人15萬元代價,找人出面教訓對方。王、張輾轉找來6名同夥,交付15萬元酬勞、陳姓科長照片及住址,還告知陳的日常作息,並交代毆打時需「全程錄影」,完成後會再付3萬元。
其中3名同夥2023年7月28日清晨5點多,持球棒在陳住處外埋伏,直到7點多見他步出家門就衝上前揮棒攻擊,陳立即出手阻擋、衝回屋內,右手受有挫傷。
張男同年8月再聯繫有人討論教訓施姓主任,由3人同月24日到施住家附近,先以車輛擦撞爲由將施騙出車外趁機揍他肚子兩拳,但因來不及錄影先行逃離,隔天凌晨4點又跑到施住家外埋伏,一早7點多見施出門,衆人再持鋁棒痛毆打到施頭皮撕裂傷、雙手挫傷。
陳男、張男前後策畫痛毆科長、主任後,經拿到同夥打人錄影畫面,由於涉及2名臺中市府官員接連遭毆教訓,臺中檢警獲報相當低調,檢方ㄧ度將張男聲押獲准。
臺中地院審理時,張男坦承不諱,王男則矢口否認,辯稱自己無犯罪動機,與陳沒接觸也不認識施,也沒有指示王教訓對方。
中院比對相關人證詞,張找人打完後,多次向王「回報」進度,再再顯示王男是主謀,至於王堅不吐實,法院無從查知他犯罪動機,不採信其辯詞。
中院審酌,王因重劃業務對陳、施不滿,委由張找人教訓對方,造成2人恐懼不安,依2個傷害罪判王男2年、張男1年4月。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