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社宅入住資格放寬! 4縣市無房都能申請

▲臺中社宅申請條件放寬。(圖/翻攝自臺中市政府官網)

記者李芷萱/綜合報導

臺中市政府持續推動社會住宅興建,目前進度已達10,231戶,同時爲減輕民衆經濟負擔,也放寬社宅申請條件,只要在4縣市內沒有自有住宅的民衆,皆可以申請,同時針對特定族羣調降保證金,保障其入住權益,落實居住正義。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先前規定全國範圍內不得持有住宅纔可申請社會住宅,考量到有些民衆的住宅地比較遠,並非實際可供居住的地方,因此修法後放寬申請條件,只要在臺中市、彰化縣、苗栗縣及南投縣內沒有自有住宅的民衆都能申請社會住宅。

此外,民衆在入住社宅時,原先需繳兩個月的保證金,不過有部分民衆經濟狀況可能較難負擔,導致放棄入住,新規定將關懷戶的保證金降爲一個月租金總額,期望能更好地照顧有租屋需求的市民。更多申請社宅的詳細辦法可參閱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