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女大生當保母…虐童捏眼皮又猛拉腳 不耐煩下場恐入獄

臺中18歲韓姓女大生受僱陪伴、照顧1名年幼男童期間,只因不耐煩就接連以捏眼皮、丟奶瓶,甚至換尿布時猛拉腳釀跌倒方式傷害對方,家長晚上回家驚見兒子全身是傷報警提告;法院以韓認罪、已和解,依傷害罪判她3月,但未宣告得易科罰金,若確定韓得入獄,可上訴。

檢警調查,韓女受僱照顧男童、陪對方玩,未料她2024年8月31日下午因不耐煩,竟徒手朝捏男童左眼皮,隔不到1個小時又拿奶瓶朝躺在地板軟墊的男童丟。

當天下午5點多,韓女準備要替男童換尿布時,過程中卻又大力擡起其左腳,導致他重心不穩跌倒,韓卻又拉扯右腳並出手打,造成男童四肢都有挫傷、瘀青,連臉部都留下傷痕。

僱主當晚7點多回家驚見兒子傷痕累累,趕緊抱去醫院驗傷,經調閱監視器驚覺竟然是保母所爲,報警對韓女提告才曝光。

檢方訊時,韓女均坦承不諱,表示自己照顧期間失去耐心,才前後多次朝男童施暴,並有相關驗傷、監視器畫面可佐,偵結依傷害罪嫌起訴她,並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權益及福利保障法加重其刑。

臺中地院審理時,韓女自白認罪,改由簡易判決處刑,審酌韓女恣意對男童傷害,但考量她犯後坦承,已經和對方及家長達成和解,先前沒有前科,目前仍在大學就讀中。

中院審酌一切情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韓女有期徒刑3月。

韓姓女大生受僱照顧男童卻只因不耐煩就打傷對方,法院依傷害罪判她3月。此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