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某醫院傳「2人做壞事」!警查出悲慘內幕 狼病人判刑4年6月

▲臺中某醫院內傳出男病患對男病友性侵,法院判刑4年6月、監護3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南區某醫院收治A男與B男進行監護處分強制治療,結果A男竟然逼B男替自己用手和嘴解決性需求,甚至洗澡時再次要脅,若不從就打人,直到其他病友發現告訴護理師,事情才曝光。法院依刑法19條減刑,判處A男3罪合併4年6月刑期、監護處分3年。

檢警查,A男因爲輕度智能障礙、有多次性相關、暴力行爲被強制治療,B男因爲轉入該院3樓病房,雙方進而認識。不料去年6月22日,A男在病房內逼迫B男替自己用手和嘴解決性需求,又以手壓住B男頭部,強制性交得逞。

隔2日,A男於B男洗澡時,又再度逼迫B男做類似行爲,並且威脅若不從,就會出手毆打;A男犯案後2小時,又在病房內第三次威脅B男,該次則是猥褻得逞。

經病友間耳聞「2人在做壞事」,並且有病患將此事告訴值班護理師,院方纔趕緊通報,並由警方介入調查,由檢方依法起訴A男。

法院認定,A男涉犯對心智缺陷之男子犯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合計3罪。考量A男之鑑定報告,足以認定A男犯案時均有辨識行爲能力降低,依刑法第19條酌減其刑。

中院審酌,A男跟被害人均爲病友關係,竟爲滿足一己私慾,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權,雖坦承犯行,但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又經查,A男過往有數次類似性相關侵犯、暴力行爲,再犯率高,需藉由高度警戒法治單位,纔可能增強其衝動控制力。

全案依法判處A男2個強制性交罪各3年6月、1個強制猥褻罪1年10月,合併應執行4年6月刑期,並命施以監護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