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非洲豬瘟案 豬農父子涉業務登載不實羈押禁見
臺中養豬場爆非洲豬瘟,有關死亡豬隻送化制的三聯單疑遭塗改,且案例場還將廚餘分給其他豬場。檢方昨天約談經營者陳姓父子後,今天凌晨依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臺灣台中地方檢察署今天凌晨發佈新聞稿表示,檢方爲釐清臺中市梧棲區某養豬場,檢出非洲豬瘟核酸陽性案相關事實,持續偵辦調查作爲。
中檢在3日由5名檢察官率同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與臺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清水分局等單位,對案例場經營者陳姓父子、臺中市養豬協會陳姓及蘇姓司機住居所等共計4處執行搜索,並約談陳姓父子等4人到案說明。
檢方復訊後,認定案例場經營者陳姓父子共同涉犯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爲有湮滅、僞造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認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今天凌晨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另外,臺中市養豬協會陳姓及蘇姓司機2人,經檢察官訊後諭知請回。
臺中梧棲一處養豬場斃死豬於10月21日驗出非洲豬瘟陽性,10月25日經病毒分析確診爲臺灣首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11月3日公佈疫調,推論病毒來源是臺中案例場「蒸煮設備似乎是擺好看」,並發現另個豬場使用同樣來源廚餘,因依規定蒸煮而無事。
有關死亡豬隻送化制的三聯單,甲聯給化制廠、乙聯交地方防疫單位、丙聯則由豬農自己保存,因甲聯與丙聯有數字落差、疑遭塗改,加上案例場還將廚餘分給其他養豬場,市府認爲豬農疫調未說實話,相關證據日前已送檢調,釐清是否涉及僞造文書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