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庇護工場僅8處 挨批量能不足

臺中市共8處庇護工場,目前提供庇護員工126名。圖/臺中市府提供

臺中市約有13萬名身心障礙者,其中具備勞動能力者約1.5萬人,但全市僅8處庇護工場,提供126名員工就業。市議員批評庇護量能不足、就業型態單一,另薪資偏低。市府未來將強化「可移轉性設計」,幫助員工銜接一般職場。

學員家長指出,庇護工場被視爲「就業場所」必須自負盈虧,多由非營利組織經營,如採商業模式,有成本及利潤的壓力,難以兼顧對庇護員工提供技能培訓與社會適應等生活照顧,增添營運困難,亟需政府單位協助,挹注資源。

庇護工場主要讓15歲以上有就業意願,但還無法進入一般職場的身心障礙者,培養工作能力,賺取穩定收入。

國民黨籍市議員邱愛珊指出,庇護工場員工多不適用「基本工資法」,在營收有限下,薪資偏低。監察院調查顯示全臺近6成庇護員工平均月薪在9000元以下,以產能來決定薪水多寡,薪資與勞動條件不透明,難以確保勞動權益。

民進黨籍議員陳雅惠則表示,多數庇護工場工作內容,侷限於包裝、清潔、洗車等重複性高的勞務,產業型態單一、職種缺乏創新,不利於激發身心障礙者的職能潛力,導致庇護工場間同質化競爭,呼籲市府引入多元產業,推動庇護就業永續發展。

勞工局長林淑媛迴應,目前8處庇護工場中,有7處爲社福機構設立,僅1處爲事業單位營運。未來將在庇護訓練中強化「可移轉性設計」,幫助員工銜接一般職場,並鼓勵企業透過分割產線、成立關係企業等方式,參與庇護就業。

林淑媛強調,庇護工場屬「過渡性就業」模式,主要協助尚無法進入一般職場的身心障礙者培養工作能力,近三年已成功協助23人轉銜進入一般性職場。

她表示,各工場皆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契約,薪資覈算依基本工資乘以產能分數,並設有績效獎勵與員工旅遊等福利制度,市府每季定期訪查,聘外部專家檢視薪資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