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 AI操股詐騙 2車手各判10月

臺中市65歲楊姓男子去年3月聽信「AI機器人」可協助代操票獲利等話術,1個月內被騙約200萬元,出面取款的李姓與萬姓男子,法院依加重詐欺罪判處10月有期徒刑。(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65歲楊姓男子去年3月落入「AI機器人」可協助代操股票獲利等話術的假投資詐騙陷阱,1個月內投入約200萬元,經家人發現有異報警,楊男與警方聯手約出取款的李姓與萬姓男子逮捕送辦,李、萬2人遭依加重詐欺罪判處10月有期徒刑定讞。

65歲楊男去年2月在通訊軟體上看到他人轉傳的投資訊息,加入暱稱爲「金股臨門」及「張曉涵」的帳號,對方以「AI機器人」可自動檢測股市的個股大單,自動幫客戶買進,獲利後還可以代操賣出等話術對楊男洗腦,楊男愈聽愈心動,進一步加入「e智匯─匯立證券自營部」客服,由客服在去年3月間2次派「理財專員」前往楊男家中收取投資費用約200萬元。

因楊男想再投入100萬元,家人發現有異,向臺中清水警分局報案才驚覺遭騙,楊與警方聯手,與詐團約定面交,警方在四周埋伏,一舉逮到出面取款的21歲李姓男子及監督面交的22歲萬姓男子,當場扣得假工作證件、收據、手機等贓證物,依僞造文書、加重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李男在法院審理時供稱,他透過網路找工作,依照工作羣組指示,在高雄向陌生女子索取公司證件、收據、無線耳機,就從高雄到臺中面交取款,對索取詐欺贓款並不知情;萬男則稱,受指示負責監督並回報李男面交收取詐騙款項過程,每日可獲得3000元報酬。

2人一審都遭法院認定與通訊軟體詐騙集團成員有共犯關係,依加重詐欺罪各判決有期徒刑10月;李男主張被捕僅兩人且互不相識,未構成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加上初犯且坦承犯行等提起上訴,請求從輕量刑,遭臺中高分院駁回;萬男則未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