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5億高中生案一審判婚姻無效 夏男拿不到遺產可上訴

臺中五億高中生案昨天判決婚姻無效,家屬委任律師(中)不便表示意見。記者黃仲裕/攝影

臺中賴姓高中生繼承五億元遺產後墜樓身亡,同婚夏姓男子被控覬覦五億元遺產,賴母對夏提婚姻無效。臺中地方法院認爲,賴、夏婚前毫無愛慕之情,登記當天也無親密舉動、更無新婚夫妻喜悅之情,昨判婚姻無效,夏男拿不到遺產。可上訴。

賴姓高中生二○二三年五月四日在北屯區墜樓身亡,檢方查出二小時前他纔剛和夏姓地政士助理完成同性婚登記,賴家庭關係複雜,父親留下高達五億元遺產給他,外界懷疑夏男爲謀財害命,刑事依僞造文書罪判一年六月確定,夏已入獄,被控殺人部分檢方兩度不起訴,現再議中。

由於此案是同性婚,臺中地院宣判主文爲賴、夏間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二條之永久結合關係無效」,等同婚姻無效;法界解釋,民法婚約爲「男、女」,臺灣二○一七年司法院釋字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通過,成爲同婚法源,裁判主文才以此論述。

中院指出,證據顯示賴、夏在結婚登記前未見有男女朋友關係的互相愛慕,結婚登記當天無任何親密言語、舉動,兩人互動疏離、陌生,於戶政事務所登記後,仍未感受兩人有如一般新婚夫妻喜悅之情。

中院認爲,賴、夏並無成立具親密性、排他性的永久結合結婚真意,婚姻欠缺結婚實質要件,且結婚書約上簽名的兩名證人,都未親見親聞賴確有結婚真意,非適格的結婚證人,不符法定要件,認爲賴母主張婚姻關係無效有理由。

賴母委任律師王彥昨聲明表示,一審雖勝訴,但夏男仍可上訴,無論對方上訴與否,相信真理會越辯越明。

若未來婚姻無效確定,夏男無法繼承賴男五億元遺產,但賴母是否被認定是大陸地區人民,也會直接影響她的繼承條件,另賴家兄弟姊妹同樣具繼承順位,也提訴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