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搶修電車線「無路線封鎖紀錄」 鐵道局命限改

去年康芮颱風來襲期間,強風豪雨造成臺鐵多處路段受損。(翻自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臉書)

交通部鐵道局依法派員赴鐵路機構定期及不定期檢查,據最新公告,今年針對臺鐵公司揪出首件缺失,發現去年11月臺風期間搶修電車線時,竟沒有與搶修作業相關的行車命令、路線封鎖紀錄、施工許可證等。臺鐵表示,當時爲緊急搶修,有先用無線電通知,也坦言文書作業有疏漏,未依規定辦理,後續將加強宣導訓練。

據鐵道局8月公告,今年3月19日至27日針對臺鐵第一種聯動裝置A式站就地控制作業檢查,列出1項缺失、3項應改與觀察事項、3項建議事項。

針對今年定期與不定期檢查臺鐵出現首案缺失,鐵道局指出,檢查路線封鎖及斷電作業辦理情形時,發現七堵站去年11月1日搶修電車線異常作業,查無轄管範圍內與搶修作業相關的行車命令、路線封鎖工作紀錄、電車線開關作業紀錄、施工許可證等資料,不符合「路線隔斷及路線封鎖須知」及「行車實施要點」規定。

鐵道局請臺鐵確實要求各單位如有路線封鎖及斷電作 業,應依相關作業規定辦理,並針對這次檢查發現於解除封鎖後再次禁入該區域,仍應依規定辦理路線封鎖申請及斷電作業,定期辦理路線封鎖及斷電作業稽覈,維持路線安全。

臺鐵公司迴應,當天因康芮颱風影響,有樹木入侵路線,造成電車線設備嚴重損毀,爲緊急搶修需要,搶修人員先以行車調度無線電通知車站辦理斷電封鎖後,隨即進入路線辦理搶修作業。

臺鐵公司坦言,申請過程確實有部分文書作業未依規定辦理,已將該案列爲教育訓練的教材,後續將加強宣導與訓練,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對此,鐵道局依《鐵路法》第41條命臺鐵限期改善,期限至9月30日止,若屆期未改善,可依《鐵路法》第67條開罰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