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經營權爆案外案!拉擡股價+天價買畫 前董事長涉3罪遭約談

▲泰山前董事長因在經營權守衛戰中,涉嫌多項違法情事,遭檢調約談到案。(資料照/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食品大廠泰山公司在3年前爆發經營權大戰,當時的經營團隊爲力抗市場派入主,涉嫌耗資上億元刻意拉擡股價,賣掉賺錢的全家便利商店持股,又遭檢舉未循內控機制購買7000萬元畫作,分別違反《證交法》操縱股價、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臺北地檢署21日指揮調查局搜索並約談泰山詹姓前董事長等12人到案。

泰山公司(1218)從1950年成立以來,一直都是由詹氏家族經營掌權,生產多款在臺暢銷知名的飲料、食品、罐頭商品,2022年間,以龍邦集團爲首的市場派開始加碼持股,引爆經營權之爭,雙方在公司治理、司法訴訟上互有攻防,最終由龍邦董事長劉偉龍在2023年6月,帶着新團隊入主泰山。

檢調獲報,舊的經營團隊在2022年11、12月間,爲了守住家族企業,疑似以連續高價買入等方式,拉擡泰山公司股價,藉此提高市場派競爭門檻,專案小組分析,在這場虧錢的炒股戰中,舊團隊投入的上億元資金,可能來自於臺開公司的私募款項。

之後,舊團隊又在2022年12月公告處分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的持股,當時舊團隊對外宣稱目的是提升股東權益、改善財務結構;接着市場傳出,泰山花了7000萬元購買2幅中國畫家吳冠中畫作,支付的仲介費高達8000萬元。證交所認爲泰山在全家股權案資訊揭露不足,開罰200萬元,另認爲高額購畫過程未遵循內控機制,再開罰250萬元。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鄭少珏21日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處,搜索泰山詹姓前董事長等人住處,以及媒合全家股權交易的寬量公司、仲介買畫的江油公司等11個地點,並依違反《證交法》罪嫌,約談詹男等10被告、2證人到案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