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擬徵家戶汙水費9月上路 議員:倉促推動恐惹民怨
臺南市加速污水下水道建設。圖/臺南市水利局提供
臺南市府擬自9月1日起對家戶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隨水費徵收每度5元,已送議會審議,有議員認爲臺南污水接管率僅29.6%,倉促推動、宣導不足,恐加重民衆負擔與反感,市府說開徵符合法規及使用者付費原則,本月起陸續透過郵政寄發通知,加強宣導;高雄市從2015年已全面開徵。
臺南市水利局表示,截至今年4月底接管戶數約22.1萬戶,預估年底將提升至22.6萬戶,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依據臺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自2018年起優先針對事業、機關、學校及軍方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以自來水用水量每度10元計費;並擬自9月起開徵家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擬每度收5元。
市議員陳怡珍指出,多數市民對政策毫無所悉,且六都中僅三市針對一般用戶收費,臺南接管率偏低,貿然開徵恐激起民怨。
陳怡珍建議,比照新竹縣採分階段徵收,初期每度4元、2025年起才調爲5元,提供緩衝。「現在已是5月,離政策上路僅剩3個月,市府應審慎評估,避免引爆民怨」。
水利局說,依行政院規定,未全面開徵污水使用費者,污水工程案件中央補助從92%降爲87%,臺南每年須增編約6千萬元自籌款。目前已開徵家戶費用的縣市包括臺北、新北、高雄、新竹縣、南投及連江,徵收標準皆爲每度5元。
水利局指出,已依自治條例規定提送議會審議,後續將視審議結果辦理公告及開徵作業;本月起也會透過中華郵政向民衆寄送E-POST接管確認單,加強向民衆宣導。
高雄市自2015年起全面開徵污水下水道費,家戶每度5元、事業每度10元,截至今年4月接管戶數逾60萬,普及率50.49%,2022至2024年分別收取6.78億、6.83億與7.3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