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男酒駕騎車拒測挨罰18萬拒不繳納 執行署強制扣押存款
38歲黃姓男子2023年9月騎車酒駕,因拒測遭臺南市交通局裁罰18萬元,還欠繳交通罰單14筆共1萬1700元,均逾期未繳納;交通局將黃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分署發現黃在銀行有存款可清償全部欠款,核發執行命令完成扣押,並解繳交通局。
臺南分署指出,黃姓男子2023年9月在臺南市佳里區佳西路騎車酒駕,遭佳里警分局攔查,因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警方開出拒測罰單,交通局裁處罰鍰18萬元,黃還積欠14筆交通罰單,總應繳納金額19萬1700元;因黃逾期遲未繳納,交通局今年5月移送執行署。
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收案後,發現黃有存款可供執行,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經銀行回覆存款足供清償全部欠款,執行人員將扣得存款解繳交通局,清償全部欠款。
分署呼籲,爲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執行相關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請民衆切勿心存僥倖;提醒民衆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制執行。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3黃姓男子騎車酒駕,因拒測遭臺南市交通局裁罰18萬元,黃還欠繳交通罰單14筆共1萬1700元,均逾期未繳納,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記者袁志豪/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