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 勒索環保公司400萬 主嫌判8月

黃姓男子與戴姓友人率2名員工向某環保公司勒索400萬元,被臺南地院依恐嚇取財未遂判刑4至8月。(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黃姓與戴姓男子及黃男所僱的2名蘇姓工人,見臺南市永康區一家環保公司正在施工,指控工地環保設施不足,恐嚇要向環保局檢舉,將車擋住工地出入口,勒索400萬元。臺南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黃、戴2人8月;2名蘇姓工人各判5月、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1年4月間,黃男等4人見該環保公司工地施工,認爲有利可圖,藉機索取財物,以車輛擋住工地出入巷口,誣指工地環保設施不佳,揚塵造成污染,要求停工並勒索400萬元。帶頭的黃男指示蘇姓工人於2021年4月19日上午7時許,駕駛小客車停放在巷口東側,黃男將另一部小客車斜停在工地門口,他再指示蘇男將第三部車停在兩車中間,阻止工程車輛出入。

接着黃、戴率2名蘇姓工人到工地,向現場工人指稱「你們工地環保未做好、事情沒處理好,繼續動工會很嚴重,老闆沒來的話,今天不用上班了。」工人只好通知監工並宣佈停工。

監工到場時,黃男等人對監工恐嚇「你們工地會揚塵,我們是在地的,做事不用尊重我們嗎?要讓你們停工,如果繼續施工會出事。」戴男並向監工稱「他們開價400(意指400萬元),不處理就會繼續來找麻煩。」監工心生畏懼遂報警查辦。

法官認爲,黃男等4人藉人多勢衆,妨礙工程施作,再出言恫嚇勒索400萬元,顯然目無法紀,犯後矢口否認,態度惡劣,雖未取得錢財,仍應予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