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歸仁圓環駁火35槍釀1死 角頭「瘋狗彬」輕判4年6月定讞
臺南歸仁圓環駁火35槍釀1死 角頭「瘋狗彬」輕判4年6月定讞(中時資料照)
2022年洪姓男子與綽號「瘋狗彬」的角頭張旭彬酒後起衝突,雙方互嗆約在臺南歸仁圓環「拚輸贏」,張男提供槍枝推由吳姓男子等3人赴約,雙方駁火後,洪男中彈身亡,最高法院依殺人等罪將吳判刑11年6月,張男依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判處4年6月徒刑,全案定讞,已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機制。
判決指出,張旭彬與洪姓男子等人2022年6月8日在臺南市安平區張旭彬住處共同飲酒、打麻將,席間張旭彬因認洪出言不遜,而與洪發生口角爭執,洪後來離開該處。吳豐雄得知消息後與張旭彬先後用張旭彬手機內之通訊軟體LINE與洪相互傳送訊息,相互嗆聲、言語挑釁,邀約見面談判。
張旭彬推由吳豐雄攜帶槍彈出面與洪談判,到場後雙方一言不合,洪率先持槍擊中吳豐雄之腹部,吳豐雄驟遭開槍擊中,爲避免遭洪繼續開槍射擊,持槍朝洪接續射擊數槍,致洪身中數槍。洪經送往南市永康區奇美醫院急救,仍因左肱骨及肋骨骨折,氣管及右肺破裂大量血胸,6月9日5時40分許死亡。
歷審認爲張旭彬固知悉且同意吳豐雄攜帶槍彈代其赴約,但吳豐雄原欲與洪當面談判,未事先決定要開槍,吳豐雄是因先遭洪開槍射擊,始生殺人犯意,自難認吳豐雄與張旭彬有何共同殺人之犯意聯絡、行爲分擔,張男只構成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