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風神廟古蹟保護出雙贏方案 文化局:樓層降低兼顧安全與權益
▲文化局副局長林韋旭與「搶救風神廟聯盟」召集人陳鋕銘與南華大學建築系魏光莒教授現場討論,提出兼顧古蹟安全與私人權益的雙贏方案。(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面對「搶救風神廟聯盟」14日的關切,呼籲守護臺南市定古蹟風神廟後方完整地景,市府文化局表示,基於文化資產保護立場,已高度重視本案,並透過協調提出兼顧古蹟安全與私人權益的雙贏方案。
文化局副局長林韋旭代表市府與談,到場者包括聯盟召集人、前檢察官現任律師 陳鋕銘,長期研究廟宇建築美學的南華大學建築系教授 魏光莒,以及風神廟顧問 嚴培禎 和多位關心文化儲存的市民代表。
林韋旭副局長肯定各界關注,並說明文化局對文化資產保護的立場。針對風神廟後方民地新建案,文資處已與地主協調,地主展現理性與體諒,將設計由原5層樓降爲3層樓,基礎開挖深度縮減至約1.5公尺,降低施工對古蹟結構安全的疑慮。地主已於7月下旬依文資處審查意見修正設計書送審,但監測計劃仍需補正,文資處將收齊修正版後再行審查。此樓層降低方案兼顧法制、工程技術、文化儲存與私人權益,文化局呼籲聯盟成員及廟方理解。
文化局進一步說明,民國83年市府已將風神廟區域劃設爲「古蹟儲存區」,惟後方1417地號私人土地不在範圍內,現行都市計劃爲商業區,依法可新建。基於古蹟保護,文資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4條要求地主提供基礎開挖安全評估與施工監測計劃,確保風神廟安全。對於因降低樓層而減少的容積權利,文化局亦告知可依《臺南市歷史街區申請容積移轉審查要點》申請容積移轉,減低權益損失。
針對聯盟提出的遮蔽古蹟觀覽通道法令解釋不同看法,文化局表示,文資處將函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正式解釋,以作後續審查依據。市府強調,古蹟儲存與城市發展非對立,唯有依法審慎協商,才能找到尊重文化資產與合理利用的平衡方案。風神廟是府城珍貴文化資產,市府承諾將與社會各界攜手守護,讓歷史記憶與文化精神得以傳承百年。
據瞭解,「搶救風神廟聯盟」召集人是甫於2025年7月退休的檢察官陳鋕銘,現任律師。曾經負責肅貪、掃黑、國土等各類案件偵辦,樂於參與公益活動,近年積極參與反對海上賽鴿及地方文化資產保存。同行有南華大學建築系教授魏光莒,多年投入廟宇民俗活動,結合建築、美學、風水的空間經營,推動建築與傳統人文宗教的融合。另有風神廟顧問嚴培禎等人。
風神廟搶救聯盟表示,三百餘年的臺南風神廟,正面臨百年來最嚴重的威脅,地主計劃在廟後緊鄰處興建五層半大樓,該案不僅危及無地基木構古法建築的風神廟結構安全,更將遮蔽廟體天際線,破壞莊嚴景觀與信仰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