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大豪雨泡水車有補助了!比照丹娜絲最高可領1萬元

7月28日至8月2日大豪雨車輛泡水或外力毀損慰助開始受理申請。圖/臺南市交通局提供

臺南市自7月28日至8月2日間遭遇大豪雨及西南氣流引發的強降雨,導致多處地區傳出淹水災情。爲減輕市民因車輛受損所帶來的經濟壓力,市府宣佈啓動慰助金申請機制,補助泡水或遭外力毀損車輛的修復或報廢費用,補助標準比照丹娜絲颱風時期。

市府指出,汽車(含大型重機)補助上限爲1萬元,機車(含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則爲2千元。若實際修復或損失金額未達補助上限,則依實際金額核發。

交通局長王銘德指出,市長黃偉哲已指示相關單位「從速、從簡」用最便民方式辦理慰助作業,並提供書面及線上雙軌申請方式,讓受災車主能儘快獲得協助。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8月29日止。

交通局表示,民衆可攜帶所需資料至車輛泡水所在地區公所辦理,申請時須檢附行車執照影本、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車輛泡水證明(如照片或影片)、以及相關修復或報廢證明文件,例如維修發票、報廢證明、二手轉賣契約或國稅局開立的災害損失證明等資料之一。區公所審覈資格符合就會撥付慰助金。

此外,市府亦提供「臺南市一站式整合服務」網站(https://onestop.tainan.gov.tw/)作爲線上申辦管道,申請人僅需將相關資料轉爲電子檔案上傳即可完成申請。如有相關疑問,民衆可洽詢各區公所或交通局裁決中心(06-26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