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颱風毀上萬民宅 內政部:每戶最高10萬元慰助金

國土署署長吳欣修今天在內政部部務會報後,說明「丹娜絲颱風民宅災損協助方案」。(王千豪攝)

丹娜絲颱風造成上萬民宅損壞,內政部次長董建宏今(17日)表示,內政部已擬定住屋毀損救助專案,報請行政院通過救助劃定爲災區的受災戶,將發給每戶最高10萬元的慰助金,並秉持「從優、從寬、從速」原則,讓民衆早日完成家園復原工作。另外,若因住宅受損嚴重須另行租屋的民衆,可領每月2千元至8千元不等的租屋補貼。

內政部今天的部務會報安排國土管理署報告「丹娜絲颱風民宅災損協助方案」,會後由董建宏向媒體說明方案內容。董建宏表示,丹娜絲颱風爲百年來首次直接由西部嘉義登陸的颱風,17級的強勁風勢導致南部地區出現路樹、路燈與整排電杆倒斷,及電塔倒塌造成大區域停電、建物毀損等災情發生,尤其本次臺南市民宅受損高達1萬件、嘉義縣逾6千件。因此,爲協助受災戶儘速展開災後修繕工作,內政部已擬定住屋毀損救助專案,專案報請行政院通過救助劃定爲災區之受災戶。

董建宏指出,慰助金專案發放對象以行政院通過劃定爲災區的受災戶爲主,只要民宅有實際居住事實,無論損壞爲屋頂或外牆,經地方政府勘查確認後,將可依損壞面積核發每戶5萬或10萬元之慰助金;若無居住事實,前述慰問金也可減半申請。而申請方式只需經地方政府審覈災損照片通過後即可發放,並開放在地方政府公告後1年內申請。

董建宏提醒,如有因住宅受損導致無法居住須另行租屋的民衆,可依據「受災證明」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每戶依租賃房屋所在地不同,可領每月2千元至8千元不等,且還可再加碼1.2倍,以減輕生活負擔。另同步提供修繕貸款利息補貼、重建獎勵與稅捐減免等多項配套措施,給予民衆多元支持。

董建宏強調,中央也將協助地方政府成立「危老重建輔導團」與「都市更新輔導團」,對於需重建的住宅,若爲集合住宅或產權複雜者,能給予專業輔導及啓動都市更新重建工作;如爲平房、透天厝或產權單純者,則可協助依危老條例辦理相關作業。而各地勘災及家園復原同步持續進行中,內政部會與地方政府保持密切溝通及聯繫,全力協助受災民衆回覆家園,並照顧每一位受災民衆的居住所需,使災後毀損住宅之修繕或重建過程中,能有安穩住所。

國土署署長吳欣修補充,6坪到30坪每戶5萬元、30坪以上每戶10萬元,雖然沒有辦法完全解決災後復原所需的全部經費,但中央政府希望能夠給災民一些慰助,協助災民度過難關,所以接下來會把程序簡化,並提醒地方政府儘可能快點成立慰助窗口,目前臺南市政府已成立了各區的窗口來受理申請案,嘉義縣已經也在邀集公所優先成立窗口,希望地方政府先受理,不用等被劃定成災區的公告。

吳欣修也呼籲,目前採隨到隨審,爲加速慰助金的發放,採書面審查,希望民衆儘可能提供清楚且容易辨識面積大小的照片,讓承辦人比較容易判別,這樣會加速審查時間,也會加速發放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