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風災戶注意!原民會啓動「住宅重建」補助最高50萬
因應丹娜絲颱風可能造成的住宅損害,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動住宅重建及修繕補助計劃,苗栗縣政府配合受理申請,協助原民家庭改善居住條件、穩定災後生活。(苗栗縣政府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爲因應丹娜絲颱風可能造成的住宅損害,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動住宅重建及修繕補助計劃,苗栗縣政府配合受理申請,協助原民家庭改善居住條件、穩定災後生活。縣府原民處提醒,符合資格的族人應儘早提出申請,住宅重建申請期限至2028年7月5日,修繕補助則至2025年8月5日止。
原住民族委員會爲協助原住民族人因應天然災害造成的居住損害,啓動住宅補助機制,包含「住宅重建」與「修繕住宅」兩大項目。苗栗縣配合辦理本項計劃,由各戶籍所在地公所受理申請,提供在地族人實質協助,提升居住安全並穩定災後生活。
因應丹娜絲颱風可能造成的住宅損害,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動住宅重建及修繕補助計劃,苗栗縣政府配合受理申請,協助原民家庭改善居住條件、穩定災後生活。(苗栗縣政府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縣府原民處表示,本次補助由原民會統籌規畫,地方負責受理與協助申辦,中央與地方分工合作,期望能迴應族人實際需求。透過專案補助,不僅可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也有助於改善原鄉居住條件,呼籲符合資格的族人儘早備妥資料提出申請。
在補助內容方面,住宅重建依據《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補助作業要點》辦理,每戶可申請新臺幣20萬至50萬元不等,申請期限至2028年7月5日止。文件包括住宅使用執照、災損照片、所得稅證明、戶籍謄本影本、所有權證明及切結書等。須留意的是,補助金額不得超過住宅興建成本的五成,且樓地板面積須達50平方公尺以上。
至於修繕補助,則依《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作業要點》辦理,受理期限至2025年8月5日止,每戶最高補助金額爲12萬元。需檢附的資料包含戶籍謄本、建物登記謄本、修繕估價單、住宅照片、存摺影本與切結書等。補助核發後3年內,不得將房屋轉賣、讓渡或出租,並須實際居住,若查明不符規定者,將依法追回補助款。
縣府原民處提醒,若有任何疑問,可洽詢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會課或原住民事務單位,以利申辦作業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