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便當店油煙擾20餘年害失眠 他怒開車撞廚師下場慘了
郭姓男子不滿住處隔壁的便當店長期制油煙、顧客亂停車、廚師蹲他家門口抽菸,故意開車撞傷林姓廚師,被臺南地院依傷害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一名郭姓男子不滿住家隔壁的便當店長期產生油煙味,顧客將車停在他家門前、廚師常蹲在他家騎樓前抽菸等令他不勝其擾、睡眠不足、精神不濟,去年11月13日傍晚6點多,見林姓廚師蹲在騎樓抽菸,擋住他開車出門,直接將車開出,撞傷林男的背部。法官認定,郭男是心生不滿故意撞人,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郭男到案時辯稱,林男任職的便當店20幾年來長期產生油煙、顧客違停、廚師長期在他家門口騎樓抽菸,造成他睡眠不足、影響身心,造成精神不濟、心生不滿;當天他要開車去找朋友,絕對沒有故意去衝撞林姓廚師,林男當下自己站起來,還跟他握手言和,若有受傷,爲什麼報警當時沒有去驗傷?而是經過很多天才驗傷。
法官調查指出,郭男倒車開出住處騎樓時,騎樓左側放置「請勿停車」之改道牌,旁邊即爲騎樓柱子,林男蹲坐於騎樓柱子旁,郭男駕駛座的車窗爲搖下狀態,他邊駛出邊探頭於車外,車頭往左偏移朝向林男方向後停下,又再往前行駛撞上林男,林男遭撞後立即轉頭看向車子,郭男即將車子倒退一小段距離。
法官認爲,郭男因見林姓廚師再次蹲坐在他家騎樓前抽菸,心生不滿,是刻意操作車子行駛方向及速度,故意衝撞林男無誤。他雖辯稱林男並未因而受傷等語,而於案發翌日才前往醫院就診,經診斷是受到背部挫傷,其傷害是郭男所造成無誤。
判決指出,郭男否認犯行所辯,顯系臨訟飾卸之詞,完全不可採信,依林男所受傷害及郭男犯後態度,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