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自撞遷怒踹凹警車 駕駛酒醒下場慘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前年12月間酒駕開車上路,行經新竹市北區一處路口時自撞鐵皮屋,他看到警員到場,竟又情緒失控以腳踢踹警車,導致警車板金凹損、烤漆毀損,因而再加一罪。新竹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法判處阿輝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阿輝酒駕自撞,竟然還怒踹警車。(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2023年12月3日上午在家飲用啤酒、洋酒,隔日凌晨他駕駛一輛自用小客車外出,結果卻在行經新竹市北區成功路及和平路的路口時,自撞鐵皮屋。
新竹市交通隊警員獲報前往現場處理,阿輝見狀竟一時情緒失控,以腳踢踹警車,造成警車板金凹損、烤漆毀損。事後阿輝被送往醫院救治,警員對他實施酒測,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6毫克,明顯超標。阿輝酒醒之後,對於上述犯行均坦承不諱。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阿輝明知酒駕上路嚴重危害交通安全,又因爲酒後情緒失控破壞公物,行爲確實不妥當,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也將毀損的警車修復並與警方達成和解,最終依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之罪、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各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2個月,合併應執行刑期爲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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