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遇警攔查怕爆!駕駛心虛落跑自撞釀火燒車
嘉義縣消防局接獲國道古坑分隊通報,到場協助滅火。(嘉義縣消防局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縣消防局接獲國道古坑分隊通報,到場協助滅火。(嘉義縣消防局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民衆拍下自小客自撞後,國道警盤查畫面,當時自小客還未起火。(取自「嘉義綠豆人」/呂妍庭嘉義傳真)
小客車不明原因失控自撞電線杆,約3分鐘後車輛起火燃燒。(取自「嘉義綠豆人」/呂妍庭嘉義傳真)
網友將火燒車意外上傳至臉書社羣,引發討論。(取自「嘉義綠豆人」/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縣國道3號竹崎交流道下方,民雄鄉路段平面道路,今(12日)一早6點左右發生火燒車事故,社羣媒體瘋傳是國道警方追逐可疑車輛,自小客自撞起火燃燒,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八公路警察大隊迴應,當時古坑分隊在國道3號梅山交流道入口匝道執行取締勤務,發現25歲周姓駕駛未系安全帶還散發酒氣,甚至拒絕停車加速逃逸,之後因不明原因自撞電線杆,全案交由民雄分局依交通事故規定辦理,另將吊扣周男駕照半年。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八公路警察大隊指出,今早古坑分隊依規畫在國道3號南向梅山交流道入口匝道執行取締未依規定系安全帶專案勤務,該車行經路檢點時,執勤人員發現駕駛周男未系安全帶並散發酒氣,準備攔停該車時,周男拒絕停車、加速往前逃逸,員警見狀立刻駕車尾隨,自小客往南逃逸至竹崎交流道後,不明原因失控自撞電線杆,約3分鐘後車輛起火燃燒。
國道警方抵達時,確認車內僅駕駛周男,經協助周男脫困確認無明顯外傷,旋即通報轄區嘉義縣民雄分局及消防局,消防局到場協助滅火,至於周男意識清楚,肢體外傷,但拒絕送醫。
國道警方表示,周男的酒精反應雖未達肇事移送公共危險標準,但他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60條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另同法第33條1項12款未依標線指示行車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部分,也都會依法舉發。
第八公路警察大隊呼籲,切勿酒後駕車並依規定系妥安全帶,以確保行車安全,另行經路檢點時應依指揮停車受檢,切勿拒檢逃逸,以維護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