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白河養豬場違規使用廚餘養豬 南市府重罰120萬
臺南市農業局17日執行聯合稽查時,在白河一處養豬場發現業者違法使用廚餘喂飼豬隻,當場查獲10桶廚餘及飼料槽,農業局今表示,全案依法裁處120萬,以維護臺南市養豬產業安全。圖/南市農業局提供
臺灣10月份爆出非洲豬瘟疫情後,中央爲控管風險宣佈禁用廚餘養豬,臺南市農業局17日執行聯合稽查時,在白河一處養豬場發現業者違法使用廚餘喂飼豬隻,當場查獲10桶廚餘及飼料槽,農業局今表示,全案依法裁處120萬,以維護臺南市養豬產業安全。
南市動保處說明,白河一名魏姓養豬業者先前已被列爲追蹤輔導對象,該場飼養豬隻共計168頭,近期2次會同畜產科前往稽查與輔導時,雖未發現違規,同時也宣導多次禁用廚餘法令規範,孰料17日再度前往稽查,當場查獲10桶廚餘及飼料槽內有廚餘殘渣。
動保處表示,養豬場業者明顯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等規定,當天除依規採樣並辦理後續裁處作業外,同步啓動環境清消作業,並由環保局押運飼主自行載運的10桶廚餘至焚化爐去化。
動保處指出,目前已針對該場廚餘載運車輛、場內空桶及周邊環境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潔與消毒,另開立全場豬隻移動管制書,並採樣5頭豬隻血液送驗,初篩結果均爲非洲豬瘟陰性,確認當前無疫情傳播,而該案裁處新臺幣120萬,以維護全市養豬產業安全。
農業局強調,對於這種挑戰公權力、危及產業安全的行爲,市府將嚴懲不貸,也呼籲依據相關法規,目前全面禁止將廚餘、屠宰下腳料及動物性廢渣作爲飼料使用,違者最高可處100萬元至300萬元罰鍰,請所有養豬戶務必遵守規定,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臺南市農業局17日執行聯合稽查時,在白河一處養豬場發現業者違法使用廚餘喂飼豬隻,隨即對畜主開立移動管制書、製作訪談紀錄等,並採樣5頭豬隻血液送驗,初篩結果均爲非洲豬瘟陰性。圖/南市農業局提供
動保處當天除依規採樣並辦理後續裁處作業外,同步啓動環境清消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