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罷免綠委連署僞造文書案 10名被告到庭均認罪

國民黨臺南市黨部涉罷免民進黨立委林俊憲、王定宇案涉造文書案,臺南地院開準備庭進行審理,10名到案被告均認罪請求緩刑。(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國民黨臺南市黨部副主委莊佔魁等11人被控爲執行中央黨部組發會指示「以罷制罷」,發起連署罷免民進黨臺南市立委林俊憲、王定宇,先以公務電腦下載黨員名冊,僞造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經臺南地檢署起訴,爲全臺第一宗偵辦及起訴的罷免連署僞造文書案。臺南地方法院14日下午召開準備庭,已到案的10名被告均認罪,僅剩王定宇罷免案的領銜人胡永融尚未開庭。

今年1月間,國民黨中央反制民進黨發起的大罷免,指示臺南市黨部發起罷免民進黨立委林俊憲、王定宇,市黨部副主委莊佔魁即交代黨工自1月21日起,從公務電腦下載所轄區域黨員名冊,或利用年度繳費的轄區黨員名冊,找黨工、志工、親友等,抄寫黨員個人資料,擅自填寫在林俊憲、王定宇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的欄位,且在提議人名冊「簽名及蓋章欄」僞造黨員簽名後,向中選會提交第一階段罷免提議人名冊。

後來經王定宇、林俊憲等人提告指控涉嫌僞造提議人名冊,涉違反個資法及僞造文書。今年3月20日,經臺南地檢署指揮台南市調查處發動調查搜索、傳喚相關涉案人,其中莊佔魁經偵訊後,檢察官以有串證、滅證之虞,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臺南地檢署於5月8日偵查終結,起訴莊佔魁等11名涉案黨工及協助抄寫的人員,均被依涉犯刑法第216、210條行使僞造私文書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另有協助抄寫者37人認罪後獲緩起訴。在押的莊佔魁在起訴後認罪,獲法官裁定20萬元交保。

臺南地院14日召開準備庭,包括莊佔魁等庭的10名被告,均向法官認罪,對檢方的起訴及證據能力均表示同意,並請求法官給予從輕量刑。其中由王定宇罷免案領銜人胡永融找來協助抄寫名冊的林姓男大生,向法官認罪外,也表示他涉世未深,尚在就學中,無謀生能力,請求法官給予緩刑勿再附帶支付公庫等條件。

本案尚未到庭的胡永融是林姓男大生的同學,因他的律師14日未能到庭,14日向法院請假。已到庭的10名被告均認罪,若胡永融後續到庭也認罪,全案將以一名法官獨任的簡易程序審理,若他否認犯罪,法官將採合議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