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2裡推行「可辨別內容物垃圾袋」月減18噸垃圾 將擴大辦理

臺南市環保局在永康區復華裡與勝利裡試辦「可辨別內容物垃圾袋」政策,每月垃圾量減少約18公噸。圖/南市環保局提供

爲防範危險物混入一般垃圾、提升分類正確率,臺南市環保局去年起在永康區復華裡與勝利裡試辦「可辨別內容物垃圾袋」政策,破袋合格率達95%,每月垃圾量減少約18公噸,成效良好並獲里民支持,8月1日起擴大試辦至永康區六合裡與東橋裡,實施期間,民衆須使用可辨識內容物的垃圾袋投遞垃圾。

針對民衆關心是否須另行購買專用垃圾袋,環保局說明,家戶不必特別購買新袋子,只要是可清楚看見內容物的透明或半透明塑膠袋皆可使用,如裝早餐的塑膠袋、購物用的紅白背心袋、衣物包裝袋等,都可拿來裝垃圾。至於無法辨識內容物的袋子,仍可用來裝回收物,避免浪費。

環保局說,推動「可辨別內容物垃圾袋」可協助清運人員快速辨識垃圾中是否混入危險物或回收物,亦可有效縮短檢查與收運作業時間,另提醒電池、高壓瓶、打火機等危險物品請勿投入一般垃圾,應另交資源回收車;廚餘則應直接倒入廚餘桶,以維護市容整潔與公共安全。

市長黃偉哲強調,垃圾分類與源頭減量是市民應盡的責任,透過「可辨別內容物垃圾袋」的實施,讓危險物或回收物無所遁形,避免於收運垃圾造成危害,及提升垃圾分類正確率。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此次擴大試辦將持續觀察民衆的配合度與分類成效,未來視執行情況再評估擴大執行。

臺南市環保局在永康區復華裡與勝利裡試辦「可辨別內容物垃圾袋」政策,每月垃圾量減少約18公噸。圖/南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