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2奈米驚爆內鬼洩密 陸行之:期待立馬提告威力科創及 Rapidus

臺積電內部爆出2奈米技術外泄事件。圖爲臺積電全球研發中心。(記者葉信菉/攝影)

臺積電(2330)預計在年底前量產2奈米,卻驚爆內鬼泄密案,資深半導體產業評論家陸行之表示,「期待臺積電立馬告臺積電的設備廠Tokyo Electron東京威力科創及北海道的Rapidus」;但他也提出兩個認定難度及一個疑問,「難度是如何判定Tokyo Electron/Rapidus是否侵權,還是非法使用商業秘密」,只偷不用算不算侵權?

臺積電預計年底前量產2奈米,該技術被視爲現階段全球最先進的晶片製造工藝,因開發難度大,投入成本極高,政府將此列爲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不料在量產前卻驚爆內鬼泄密案,有員工外泄臺積電獨步全球的2奈米關鍵技術,甚至有人跳槽到日本半導體設備大廠東京威力科創(TEL),並傳出將相關機密泄漏給日本半導體國家隊Rapidus,作爲開發時設備調整的參考資料。

根據檢調消息,臺積電2奈米泄密案共有近10名先進製程試產及研發工程師涉案,相關涉案人員爲臺積電員工跳槽至日商東京威力科創,聯繫先前在臺積熟識的先進製程研發人員,並在在職期間運用以網路傳輸相關製程影像與照片,或運用手機翻拍製程圖後泄出。

針對臺積電2奈米泄密案,陸行之在臉書發文提出看法,陸行之表示,期待臺積電立馬告臺積電的設備廠Tokyo Electron東京威力科創及北海道的Rapidus,至少也要Tokyo Electron來賠個數百億美元的設備折抵,或拿個 Rapidus 10-20%的免費技術股份。

不過,陸行之指出,難度是如何判定Tokyo Electron/Rapidus是否侵權,還是非法使用商業秘密,只偷不用算不算侵權?他詢問,有商業律師背景的同學可否分享看法?

陸行之臉書全文如下:

以前是臺積電員工離職前偷技術再投靠到中芯國際,現在是偷技術先到日本設備廠,再到新晶圓廠,當初拿了中芯10%股份,期待臺積電立馬告臺積電的設備廠Tokyo Electron東京威力科創及北海道的Rapidus,至少也要Tokyo Electron來賠個數百億美元的設備折抵,或拿個Rapidus 10-20%的免費技術股份。但難度是如何判定Tokyo Electron/Rapidus是否侵權,還是非法使用商業秘密,只偷不用算不算侵權?

有商業律師背景的同學可否分享看法?

陸行之臉書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