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建案旁道路坍陷 苗縣府:勒令停工
颱風丹娜絲日前過境,苗栗縣頭份市一處地上14層、地下3層集合住宅建案旁道路7月9日發生坍陷坑洞,縣府勒令停工。圖/頭份警分局提供
苗栗縣近1年2起建案旁道路坍陷案,都發生在臺風期間,縣長鍾東錦認爲不是單純巧合,要求類天坑案件勒令停工、從重處理。縣府工商發展處指出,若有類似天坑,將依規要求起造人提交施工計劃書與補強方案,確認安全無虞,才允許復工。
颱風丹娜絲日前過境,苗栗縣7月8日深夜至9日清晨下起大雷雨,頭份市一處地上14層、地下3層集合住宅建案旁道路出現坍陷長、寬約2至3公尺、深約1.5公尺的坑洞,縣府勒令建案停工中。
另外,後龍鎮市區某工地去年7月在臺風凱米大雨期間也發生鄰路坑洞,縣府勒令停工,8月中復工。
鍾東錦認爲,颱風來了,建商及監造的建築師應該加強自主管理,尤其豪大雨過後,更要巡查防範,否則置周邊居民安危於何處?他也質疑,部分建案爲了省成本,未在馬路側鋪設連續壁,成爲天坑關鍵因素,縣府對於類似天坑案從重處理,未達工安標準前,以法定最長停工裁罰時間爲準。
縣府工商發展處指出,類似天坑案縣府依建築法勒令停工,根據苗栗縣重大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計劃備查作業辦法,要求起造人向第三方專業技師公會提交經審查的施工計劃書,檢附道路改善前、中、後照片與補強方案,確認安全無虞,才許復工;因此建照逾越有效期限,必須重啓請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