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後「尋寶」先等等…撿拾漂流木公告全失效 亂撿恐重罰6百萬

颱風豪雨後山區水域或海邊出現大量漂流木,但自颱風陸警報發佈起,原開放撿拾公告均失效,林保署南投分署提醒勿任意撿拾,以免觸法。圖/林保署南投分署提供

丹娜絲橫掃中南部且豪雨持續,各地山區溪河匯流水域、出海口或海灘等出現大量漂流木,不少民衆就待天氣放晴要去撿,但自陸上臺風警報發佈起,原發布開放撿拾公告均失效,林保署南投分署提醒,未重新公告前勿任意撿拾,以免觸法。

丹娜絲颱風撲臺,氣象署6日發佈海上、陸上臺風警報齊發,同日深夜11時40分登陸嘉義布袋,其行進路線沿臺灣海峽長驅直上陸地,未遭中央山脈破壞結構,風雨驚人,中南部災情狀況多,警報解除後仍受低壓帶及西南風影響,持續豪雨。

由於,強風豪雨吹倒不少山區林木,加上豪雨強襲,樹木倒伏後被衝入湍流成了漂流木,山區及重要水域匯流處,甚至出海口、海灘等可能出現大量漂流木堆積,其中不乏檜木、牛樟等高檔木材,因此不少民衆做好準備就等天氣放晴要去撿拾。

不過,想要「尋寶」撿拾漂流木的民衆恐要先等等,因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宜蘭、臺東、屏東、嘉義等分署均已重新公告,自丹娜絲陸上臺風警報發佈過去開放撿拾漂流木公告均失效,南投分署更提醒,未公告前切勿撿拾,以免觸法。

林保署南投分署表示,颱風豪雨雖可能夾帶大量漂流木,但依據法規規定,自中央氣象署發佈陸上臺風警報起,原先公告開放撿拾漂流木自由取用規定即行失效,後續漂流木清理採「屬地原則」辦理,即由各土地管理機關負責清理及後續處置。

若民衆真的發現有大量漂流木堆積,務必依據發現地點,通報轄區內的地方政府或相關土地管理機關,各機關會加強橫向聯繫及時處理;而在臺風豪雨警報期間或未重新公告可自由撿拾前,切勿擅自撿拾漂流木,以免觸法。

依「森林法」規定,若未經公告許可撿拾漂流木恐觸犯第50條,可處以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至600萬元;若於保安林或結夥2人以上等則觸犯第52條,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併科罰金100萬元至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