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吹出光電板亂象!張善政示警 錯誤能源政策將損國力
桃市府宣佈將制訂「太陽能板設置指引」,明確禁止在山坡地、環境敏感區、陳抗區設置光電板。圖/桃市府提供
丹娜絲颱風吹出光電板問題,桃園市長張善政昨表示,臺灣能源政策須重新思考,否則將導致國力衰敗。市府也宣佈將制訂「太陽能板設置指引」,明確禁止在山坡地、環境敏感區、陳抗區設置光電板,既有設施每兩年一次須由第三方執行維運健檢,確保安全。
桃園市政會議昨由經發局、環保局報告「桃園供電及再生能源發展議題」,市府表示,桃園二○二四年雖有百分之一五四點七的電力自給率,但預估顯示,至二○二八年全國電力需求年均成長率約百分之二點五,AI科技用電需求至二○二八年也約增加二GW。
市府表示,目前光電發展完全依賴躉購補貼制度,一旦補助退場,光電成本將較平均電價高出一點四倍,造成財務負擔;丹娜絲颱風過境時,全臺太陽能板估受損十五萬片,相當過去五年廢棄量總和,廢光電板處理也將成重大挑戰。
爲檢討太陽能設置標準,市府上週舉行「再生能源及儲能設備發展策略」專家會議,決定建立太陽能建置指引。環保局表示,指引包括設置區位管理、安全與維運、廢棄模組處理、社會參與與透明四大重點,將明文禁止在山坡地、環境敏感區、陳抗區設置光電板,避免生態衝擊和民衆反彈。
此外,推動安全檢查與定期健檢,每兩年由第三方執行,確保既有設施結構安全;提前規畫廢棄或災損光電板的處理及暫存場地,推動再利用;並導入環社檢核及社區溝通機制,讓民衆更瞭解設置過程。
經發局表示,目前針對地面及水面型光電,中央已訂定相關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地方應依中央法規辦理,土地使用管制原則分爲免經許可、須請許可及不得設置三種情形;其中,須經許可的部分,由地方能源主管機關因政策需求審覈;目前桃園市針對埤塘光電,土地使用許可皆不予覈准。
至於若設施由中央覈准,市府能否反對?經發局表示,依目前中央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即使是由中央覈准,地方政府在審查中亦有準駁權,市府有駁回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