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愛車泡水車損慘重!稅捐處籲車主把握「一個月內申請」能減稅
車子泡水無法使用,別忘記申請稅收減免。示意圖。記者劉學聖/攝影
進入夏季後,臺灣迎來臺風與梅雨季節,車主們最怕的事莫過於一夜之間愛車泡水報銷。對此,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特別提醒,如果車輛因天然災害受損而無法行駛,可在災害發生日起算一個月內,向所在地稅捐處提出申請,減免未使用期間的使用牌照稅,爭取合法權益、減輕經濟損失。
稅捐處說明,使用牌照稅採「按日計算」制度,並非一整年都繳好繳滿,因此只要能提出泡水受損、無法使用的證明文件,例如修車廠出具的維修單據或保險理賠文件,就可以申請減免,甚至退還已繳的稅額。
舉例來說,若車輛因水災泡水送修兩週,且經覈准屬實,稅捐處將按覈定的停用天數,退還相應日數的牌照稅金額。稅捐處提醒,申請期限自「災害發生日起一個月內」,逾期恐喪失退稅資格。
稅捐處還說,泡水災損車輛若暫時無法使用,記得保存好相關證明資料,並儘速向車籍所在地的稅捐機關洽詢,除了保住荷包,也能避免後續因稅金爭議造成不必要的困擾,面對颱風來襲,防災固然重要,但災後權益也不能忽視。若不幸讓愛車泡了水,別急着認賠出場,記得掌握退稅機會,讓災損帶來的衝擊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