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芬簽署航空服務協議 首度與北歐建立空運航網關係
我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何淑萍及芬蘭民航局局長Jari Pöntinen在芬蘭赫爾辛基簽署臺份航空服務協議。圖/民航局提供
我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何淑萍及芬蘭民航局局長Jari Pöntinen在芬蘭赫爾辛基簽署臺份航空服務協議,爲我國與北歐國家第一個簽署的航空服務協議。民航局表示,臺灣與芬蘭推動洽籤航空服務協議歷經多年,在雙方民航主管機關的努力,並透過外交管道於我駐芬蘭代表處的大力協助下,終於促成協議的簽署。
民航局表示,此次簽署的協議,臺芬雙方可指定多家航空公司,飛航由臺灣經停任何中間點至芬蘭的客、貨運航班,客、貨容量班次各爲每週14班,且享有中間點第五航權。
民航局長何淑萍說,芬蘭位處北歐重要地理位置,此次國籍華航、長榮、星宇航空公司也透過與芬蘭業者交流,實地瞭解芬蘭的航空市場,目前國籍業者與芬蘭航空已在既有歐洲營運航點聯營合作,鼓勵雙方航空公司於航空服務協議簽署後,可持續進行共用班號等合作方式,深化臺灣與芬蘭間的空運往來,未來也可視市場需求開闢臺芬航線,逐步拓展北歐航網。
民航局表示,航空運輸作爲全球旅運及經貿往來的動力,臺芬航空服務協議的簽署爲雙方航空公司帶來拓展航網的新契機,更有助國籍航空公司開發北歐新市場,有利雙方商旅觀光往來,並帶動整個北歐與臺灣間的空運與經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