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民宅惡火奪2命 女租客縱火被起訴法院裁定續押
▲臺東日前縱火案,檢方偵結起訴縱火的林姓女租客。(圖/記者楊晨東翻攝)
記者楊晨東/臺東報導
臺東市日前一起女租客縱火、造成2人死亡的民宅火警案,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已完成偵辦。臺東地檢署檢察官蘇烱峰指揮警方等單位偵辦該案,並於18日偵查終結,依放火與殺人等罪嫌,向臺灣台東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案件發生於4月8日晚間。根據檢方調查,被告林姓女子因與他人發生租屋與生活習慣相關糾紛,心生不滿,遂在其承租的臺東市某處民宅縱火,導致屋內2名住戶不幸罹難。檢方於案發後即聲請羈押及延押,均經法院裁準。
檢察官認定林男行爲涉及《刑法》第173條第1項之「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及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51條及《國民法官法》第43條第1項規定提起公訴,並於移審法庭陳述意見,建請法院續押被告,最終經法院裁定準予羈押。
此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東分會表示,將持續陪伴被害人家屬,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提供心理輔導與實質支持,協助家屬度過喪親創傷,盼透過司法程序緩解悲痛、尋求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