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成功鎮農會賄選案未完 代表候選人以1千元買票遭判刑4個月
臺東縣成功鎮農會年初改選爆發賄選,前任總幹事張恭銘因涉賄選失去連任機會,第二輪投票由競爭對手曾品峰勝出。張及2名代表遭起訴,其中沈姓代表候選人以每票1千元行賄,臺東地方法院判刑4個月,全案可上訴。
今年初全臺基層農會改選,臺東縣成功鎮農會競爭激烈,外場派曾品峰來勢洶洶。尋求連任的內場派總幹事張恭銘涉嫌以禮品及每票1千元,尋求具投票資格的會員支持特定候選人,今年6月臺東地檢署偵查終結,將張恭銘和沈姓等2名代表被提起公訴,8名會員緩起訴。
張恭銘具備現任優勢、積分較高,但賄選案爆發後聲勢受挫,最終農會理監事席次居於下風,以1票之差未獲續聘。連任失利後,農會總幹事先由陳致魁代理,今年6月30日,第二輪遴聘才由外場派曾品峰順利出線。
有關成功鎮農會選舉賄選案,臺東地方法院依農會法之交付財物罪,判處沈姓會員代表候選人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沈姓代表候選人投入第20屆臺東縣成功鎮農會會員代表選舉,1、2月各以1千元交付給具有選舉權的陳姓及沈姓會員代表,約定兩人將票投給他。
臺東縣成功鎮農會年初改選爆發賄選爭議,其中一名涉案人遭判刑4個月。圖/取自成功鎮農會臉書